Re: [靜問] 請問一下
※ 引述《ChesterSheng (˙ˇ˙")》之銘言:
: 請問一下靜宜附近
: 有沒有比較厲害的照相館?
元真照相館
地址:沙鹿鎮沙田路160號
Tel:04-26625316
厲不厲害不敢打包票,不過聽到的評價都還不錯
: 另外一問
: 護照的照片可不可以帶髮箍阿?
: 感謝
護照相片規格: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
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眼、鼻、口、
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一、最近6個月內拍攝。
二、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
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頭部或是頭髮
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三、相片為中性的色彩,無墨跡或摺痕。
四、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
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
五、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
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
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六、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七、以高解析度沖(列)印在高品質的光面相紙上,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
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原始影像列印前不得對影像重新取樣 (resampling) 或變更
影像原始尺寸。
八、如相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相機必須具備至少三佰萬像素(pixels)功能且設定為
「最高品質、高彩度」,並以高品質光面相紙沖(列)印。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
或補強。
九、如果配戴眼鏡:
(一)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二)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十、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
必須清楚呈現。
十一、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
相的手之影像)。
十二、照相機及燈光
(一)相機鏡頭需調至對齊被拍攝者的眼睛高度
(二)鏡頭距離臉部約1.2公尺(至少需1公尺以上)
(三)沒有任何光學或光線上被扭曲
(四)不得使用數位變焦
(五)正確地調整白平衡
(六)需以均勻一致的白色背景拍攝
(七)利用多個擴散光源讓被拍攝者兩邊的光線對稱互補、照亮背景並移除陰影
(八)攝影棚內不得受戶外光源的影響
(九)對焦需清晰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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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36.17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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