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NVGQ8Fl (PublicIssue)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
: Re: [爆卦] 鄉民又被聯合愚弄了一次了
: 二、文章網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7811464.A.3EF.html
: 三、違規人名稱jeanvanjohn
: 四、違規事實
: 違反板規 [惡意言論]
: 第八條 .不得假冒他人或偽稱人民團體之身份,散布言論。
: .不得散布不實的公民運動動員資訊或相關情報,或惡意混淆相關資訊。
: .違反本條規定散布惡意言論者,劣退文章或刪除違規內容,並水桶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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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爭一例一休活動 有舉行記者會也有張貼傳單行動
: 卻遭到jeanvanjohn惡意抹黑扭曲
: jeanvanjohn本人亦已承認其行徑
: 推 jeanvanjohn: ok,這件事是我錯了,我可以道歉。
: jeanvanjohn其造謠行為對於勞工運動傷害甚鉅
: 懇請版主以板規九處置jeanvanjohn
首先,我要提出異議:
我當時只是沒看到新聞,事後有新聞補正之後也願意道歉,
事情是我一時不查,誤以為沒有新聞報導,
這是我的錯誤,但並非出於惡意抹黑扭曲。
我想,在此可以再次致歉,但要說是惡意抹黑,我想是有點言過其實了。
再者,我看不出什麼叫做"對勞工運動傷害甚鉅"。
在我看來,Fant1408這種輕率的舉動才是對勞工傷害甚鉅,
我認為他實在沒什麼資格說這種話...
第三點,到底"有記者來採訪"是不是就算"記者會",
我在當時也已經講得很清楚,這是定義的不同;
在我看來,那種記者圍上來採訪的形式根本不算記者會,
Fant1408也坦承說"我有通知記者",但是通知記者就算記者會嗎?
我還是認為這不算所謂的"記者會",因為根本沒有正式的形式可言。
以上幾點就此答辯,但我真的覺得,
一個人如果連自己造成多大傷害都不知自省,這真的是無藥可醫了。
看看現在,根本沒有人要去挺一例一休,就知道這場爛運動造成多大的損傷,
連八卦板都是一片冷嘲熱諷了
(八卦板現在都在笑"五十人到場",臉都丟光了)
這人害人不淺,還好意思檢舉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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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15.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8760968.A.760.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215.20), 07/17/2016 21:12:33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215.20), 07/17/2016 21:13:44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215.20), 07/17/2016 2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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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要禁多少天我都要再說一次,這種輕率之舉才是在傷害勞工運動,
這點我是不會改變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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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215.20), 07/18/2016 06:49:2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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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還是不認為他那樣叫做"記者會"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21), 07/18/2016 16: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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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也沒人認為閣下的意見有多重要。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21), 07/19/2016 08: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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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你的意見不重要",你就別再硬凹了吧:)
(這麼簡單的七個字,應該不用我開國文課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21), 07/19/2016 1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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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一樣,"你的意見不重要"。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215.20), 07/20/2016 07:02:4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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