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輔大性侵事件 夏林清還原真相 記者會

看板PSY作者 (Kai)時間8年前 (2016/06/09 21:51), 8年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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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M4aDys ] 作者: TenorKevin75 (Ka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FB] 輔大性侵事件 夏林清還原真相 記者會 時間: Thu Jun 9 00:34:17 2016 本文經由原文作者同意轉po文章至此,原文作者也同意附上文章連結。 https://goo.gl/l3IvTj 不(願)負責的到底是誰? 在夏林清6/8日凌晨的記者會說明稿發布後,輔大案於夏這一方對於整個故事大抵定性; 也因為兩造的說法都浮上檯面,才有了核實爭點到底出在哪的空間。 歸結一下,夏林清主張幾件事(排序沒有特殊意義): 1- 工作小組是善意的第三軌,與司法、性平並行;且工作小組的成立,並未妨礙其他兩 軌的處理進度。 2- 工作小組成立的目的,某種程度上是她實踐路線的一部分,她相信在校園這個場域裡 ,學生在積極的引導與協助下是有機會可以在各種衝突的關係中不僅僅只停留在扁平的位 置。 3- 工作小組要處理的是系內兩造當事人的關係,以及在司法(或性平)有結果之前, 協助男女當事人在系上的共處。 4- 要成立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會如何運作、提報性平的權利,巫生與朱生從頭到尾都非 常清楚;她認為先進入/允許工作小組工作,是巫生與朱生當時基於自身最大利益的考量 而同意的選擇,但因為工作小組無法做出令他們滿意的結論(男方當事人退學、性侵結論 ),以致巫朱兩人在失望與受創之餘,反過頭來構陷工作小組(與夏林清)損害其利。   5- 她與整起事件沒有利害關係,男方當事人也不是她兒子,她沒有理由偏袒包庇。她也 沒有主導工作小組做出不符合朱巫兩人期待的結論。 6- 事發當時她不在台灣,兩次建議先不走性平的人不是她,而是何東洪。 關於第六點,實在是沒有什麼討論的價值,除非去調夏林清那通打給系上的電話是以什麼 身分、說了什麼,否則既不能做她不在「第一時間處理原則建構」的現場證明,同樣也無 法做為不在場證明。只能從她回國以後所採取的言行來往回合理推測,她是同意何東洪( 先不進性平、先成立工作小組)的做法的。也因此,事發當下,物理空間上她人在哪裡, 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設若她願意更往前走,在此反身去回答一個假設性的問題:若是妳當時人在國內,妳會採 取任何不同的做法嗎? 無論如何,我們可以在此先放下這一點了。 而在第五點上,夏林清主張的是一個動機的 缺乏。誠然,她與相關人等沒有明顯的利害關係,我很訝異的是一個在社運場上歷練多年 的老將,在此一脈清純無辜。所謂的利害關係,最淺顯的也區分個直接與間接,不存在直 接的利益衝突,不代表就不存在隱晦幽微的利益衝突。特別是一方握有引導、宰制另一方 權力的狀況下,越是隱晦幽微的利益衝突越難以證明。 舉一個常見的例子:發生交通事故時,去警局製作筆錄,若有財損人傷,嗣後就得決定是 否對相對方提起告訴;警察做為一個公正單位,與兩造互不相識,但是警察在此場景中, 也自有屬於他這一方的利益有待維護;我自己和警察打交道的過程,不只一次遇到嫌麻煩 所以要打發人走的,「不想麻煩」就是警察做為第三方真實的(間接)利益所在,──我 很驚訝在輔大事件中我們甚至得浪費時間釐清這一點。或者也可以想想在都市開發或土地 更新案中,由公部門所舉辦的各種公聽會,各部會有各部會的組織目標,於是各部會在不 與當事人直接相關的情況下,就有了他們各自的利益所在,因而角力,因而拉鋸;試想, 我們若是在一有爭議的都更案中,聽到有公門中人陳詞:錢又不是我收的、土地又不是我 兒子的,以此來釋脫其自身持有特定明確立場的論據,除了可笑,我們還能有什麼反應? 那麼,為什麼在夏的說辭中,此例竟可被大多數人買帳呢? 以上六點是我盡最大善意理解歸納的屬於夏的回應,除了第五點與第六點,我覺得有明確 的荒謬性,餘下1~4點,我只能認為她可能真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關於事件本身,她的 回應(或稱為反擊)既合於情理,卻又有面積太過於宏曠的一塊空白,而這塊空白洽正是 引動此事件從漣漪擴散為洪水的主因:並不是她所謂朱文投了網路輿論(厭惡惡質權威) 的好,而卻是在信任與助人工作的倫理偏誤。 將朱的原文與夏的幾篇聲明並陳,會發現恰好與眾人所思相反,這不是一個羅生門的故事 ,這是一個偏視的故事,勉強要比喻的話,也許瞎子摸象的寓言參差可近。在時序、事發 經過與幾次重要轉折、相關單位結論上,朱與夏的陳詞並無二致,那麼差別在哪?為什麼 到最後看起來簡直是天差地遠的結論:一方認為自己是鞠躬盡瘁的善意教師,一方認為被 最相信的恩師所辜負? 所有的爭點,在於朱生說了,而夏林清文章中完全沒提起,不回應、不承認也不否認的那 些存在於713當日與之後的對話;朱生認為影響了他們決定而夏林清認為脫離脈絡的那些 話。這些在夏林清的三篇回應與整場記者會中不被提起的、僅以去脈絡一語簡單帶過的, 是整起事件中的最重點,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是哪些話,或許也可以共同想像在什麼樣的脈 絡或認知框架底下,這些話可以是符合(多重)倫理的: a- 事發隔天:「…並建議我們不要那麼快走法律和性平,系上會約談對方了解情況,相 信系上有處理好這件事的能力。」(系主任何東洪) b- 事發隔天:「夏林清的女兒鄭小塔也來關心我們,講話的重點落在性侵的法律流程十 分冗長與折磨人(這個部分她是對的),是不是真的要走法,如果讓系上處理,搞不好有 更妥當的處理。」(夏林清之女) c- 7月13日:「然後從沛瑀開始,詢問沛瑀的感受,沛瑀當下開始哭泣,講起自己的受傷 跟那一陣子的不安甚至無法入睡,剛開始即被夏打斷,問沛瑀是不是要講一個受害者的版 本,要沛瑀重講,沛瑀繼續哭著講起自己的受傷感,旋即被第二次打斷,原話我至今言猶 在耳:“一直以來,輔大心理系都有一支屬於自己的獨特路線,因為這支路線,你也知道 外面的很多人是怎麼看我們的,你們以為院裡關係很和平嗎?其他系誰都等著看心理系是 不是會出點甚麼紕漏或是笑話,這件事如果傳出去,搞不好會成為壓垮這個系的最後一根 稻草!”」(夏林清) d- 7月13日:「巫沛瑀痛哭著講起自己覺得作為一個女人覺得在這件事中被侵犯,很受傷 ,而且開始對人不信任,立刻又被夏打斷,夏甚至展演起了發怒的樣貌“我不要聽一個受 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8樓幹些 什麼,偷吃也要把嘴巴擦乾淨,沒錯,你,確實,酒後,亂了性,但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 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夏林清) e- 7月13日:「夏看著講不出話的沛瑀還嘆了口氣說:“這件事搞不好就是壓垮這個系的 最後一根稻草”。」(夏林清) f- 7月13日:「夏對巫說“現在講不出來沒關係,想一想再講”頓了一下說“看這件事什 麼時候會燒到你和朱伯銘的關係”」(夏林清) g- 7月13日:「臨走時,我提起剛剛被打斷的話,即使提性平會拿到想要的結果的機會不 大,可是總比不提好,夏再次發怒“我都已經講成這樣了,你怎麼還想提性平,先交給工 作小組處理,如果到時候處理不了,你再想提性平,我絕不攔你。” 」(夏林清) h- 工作小組成立後至九月底提報性平會之中:「在推測巫沛瑀從八樓被帶走,至被我發 現的這個空檔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的時候,夏更是帶大家討論自己喝醉的時候都做過什麼蠢 事,把討論往情慾流動後的酒後亂性方向帶。」(不明) 以上,除了h段來源不明,朱生在原po文中皆明確指認說話者的身分,夏林清在目前所有 的回應中皆未明確回應她到底有沒有說過這些話,以及她所謂的去脈絡是去除了怎樣的脈 絡,也未針對此給予還原。這些話語,真實性未明,但卻是朱生整篇控訴(?)中最主要 (也最引動人情緒)的支架,不予以回應,只是說出屬於夏林清版本的故事,其實開啟不 了對話。 我不是朱生,當然。做為一個讀者,我只能試圖從他的文字中貼近他真實的情緒,他真正 的控訴到底是什麼?對我來說,既不是「夏林清拖延提報性平」,亦非「夏林清意圖河蟹 吃案」──這兩項是夏林清主要回應的,朱生在文章裡也確實提過,但真正的傷痛實則是 情緒性的,是在一獨有、特殊的關係中,遭到背叛與捨棄。 師生倫理,輔導者與被輔導者的倫理,專業心理諮商與接受諮商者的倫理,行政與性侵疑 案受害者的倫理,賦權者與被賦權者的倫理,交付信任與被信任者的倫理。在這些領域發 生的事,夏林清與輔大心理系徹底不談。如果今天「去脈絡地」不看夏林清的專業背景, 與她這麼多年的社會實踐路線,她至此的回應應勉強足堪接受,──畢竟,朱生的受創是 情緒性的,夏林清談程序,輔大心理系談「沒有違法」,餘下的事,他們自己關起門來解 決,旁人還好說什麼?可是,讓我們「不去脈絡」地重回現場,什麼樣的師生關係強壯到 足以使身心受創的學生堪受一句:「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 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顯然,夏林清與朱、巫及相關人等,共享一特殊的、親密的認知框架,在這自成一格的「 夏林清與她的學生」共享的世界中,受傷的學生是可以這麼被問的,被信任的老師是可以 在問出這種問題之後繼續被信任的,這逸於常軌的對話,正說明了兩造曾經非常親近,朱 、巫等相關人等,在此親密緊密的關係中,其實不存在著掙脫夏林清指引的能量。後續論 者有人提及殺父弒母的心理驅力,差堪如是。問題在於,做為近乎父、近乎母的夏林清這 個角色,她到底做了什麼? 當夏林清在這樣的一段關係中,明知或隱約察知(我真的覺得不太可能是不知)自身所處 的權力位置,同時兼任學院院長及輔大心理系所重要指標,實際上掌握了非常強大的左右 當事人的力量,這幾個事實本來無需否認,也不應否認。既然彼時不避嫌地帶著諸多身分 參與了、建議了、進入了工作小組,那麼就該知道有朝一日回火,這種多重身分與多重權 力的關係勢必和成一攤可疑的爛帳;若彼時的進入是坦然正大,現如今就應對於這樣的決 定與孳生的懷疑誠實接受檢驗:妳夏林清雖則既是如父如母的心靈導師、又是學院院長、 又是派系宗師,妳做了什麼、說了什麼來在這整個介入的過程中保持公允;妳怎麼說的、 在什麼情境下如何措辭,與朱巫等人好生面對,共同補上所謂缺失的語境脈絡;而非真以 為自己是個倒楣的無辜的受害者,欲飄離而往「善意的第三人」位置,徹底否定、否認她 曾於位於一關鍵位置的事實,如此「不認」,背離的是所有曾經相信並受惠於她組織方法 的人,更令人對她對於權力關係的貧乏認知只能感到不可思議。 在諮商關係或助人工作中,正是因為被交付的是難以量化的情感與信任,凡涉及此等關係 無人不如履薄冰。夏林清在輔大性侵事件中先是魯莽而行,事發後的回應更讓人瞠目結舌 :失格的到底是誰?不負責任的到底是信任著她的學生,還是沒有認清自己多重身分的老 師?還是多年來在「夏林清與她的學生」世界中推著學生前進、要學生真實面對自我的組 織運動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0.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5403661.A.F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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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但請說白話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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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到後來台大外生亂敲門的事件處裡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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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河蟹也是一種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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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到底有沒有逼問女方學到甚麼教訓嘛 有沒有講情慾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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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像對岸的河蟹都沒有利害關係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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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從頭到尾避重就輕打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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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從頭到尾都公正處理,女方會願意拋頭露面跟她對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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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人 真令人憤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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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只有搖頭,夏大教授比起朱生更像是對岸大官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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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篇文章讓我看到諮商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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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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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夏的處理態度,我越來越相信朱生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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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了 看完夏的最新發文,你才會真正的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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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去爬的,我的翻譯是:你們這群菜雞懂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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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畢大笑而去,網路世代啊網路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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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的重點完全放在我沒有做錯喔跟你們這些過太爽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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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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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生臉書有關於昨晚的發文 ※ 編輯: TenorKevin75 (114.37.210.228), 06/09/2016 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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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生臉書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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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可以看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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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SYfyB 朱生臉書關於6/8討論會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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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有點複雜但可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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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昨天根本就在公審朱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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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整理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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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夏身為多重關係者複數掌權方 本來就不該插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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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把夏違反心理學專業的部分說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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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enorKevin75 (36.230.62.111), 06/09/2016 2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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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MNHnvA (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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