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心理諮商收費? 此情況是否合理?

看板PSY作者 (偶速龍哥 ^_^)時間12年前 (2012/07/25 12:12), 編輯推噓6(6027)
留言3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原po您好。 我是你所說診所中的治療師,前幾天閉關去了沒上網, 不然我經常會在這個板看文章。 很抱歉看到你的負面感受,對於心理諮商之後得要承擔這樣的情緒, 真的還蠻難接受的。 我目前不清楚狀況,但我相信若你願意跟診所行政溝通, 應該可以做一個釐清。 不過在釐清之前,把這樣的心得(或是抱怨)PO上PTT, 而且在文中附上診所的連結,實在有點受傷, 畢竟這是單一狀況,而且還狀況不明, 這樣的文章,可能會造成很多人對我們診所的卻步, 也可能影響到很多在掙扎要不要接受心理諮商協助的人。 畢竟至少在我工作期間,從來沒有發生你說過的狀況, 而我卻也要一併承擔這樣的事情,感覺也很無辜。 所以建議您,直接跟診所溝通吧! 相信會讓你有一個滿意的結果。 至於您的文章是否要保留,連結是否要拿掉, 也就讓您自行決定囉!^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24.223

07/25 14:29, , 1F
我覺得雖然原PO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是事實,但把診所名字打出
07/25 14:29, 1F

07/25 14:31, , 2F
來,很容易讓人以偏蓋全,對其他心理師也不是很公平
07/25 14:31, 2F

07/25 14:37, , 3F
在版規方面是不是能夠針對這方面想個雙贏的辦法
07/25 14:37, 3F

07/25 14:38, , 4F
就是可以讓當事人有抒發的管道,又不會波及到其他人
07/25 14:38, 4F

07/25 14:44, , 5F
原PO的訴求比較像消費糾紛...不像是抒發
07/25 14:44, 5F

07/25 14:46, , 6F
親愛的scutter,板規已在昨日做修改,但既往不咎。
07/25 14:46, 6F

07/25 14:46, , 7F
情緒抒發有很多版面可以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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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46, , 8F
謝謝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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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46, , 9F
現在的情況看起來有些慘烈
07/25 14:46, 9F

07/25 14:48, , 10F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真的是偏向消費糾紛,所以請雙方不要
07/25 14:48, 10F

07/25 14:48, , 11F
這篇文章我在XXX版看過…當時也是直接將診所名字打出,
07/25 14:48, 11F

07/25 14:49, , 12F
後來原po都有修文了。
07/25 14:49, 12F

07/25 14:49, , 13F
在本板有後續板面溝通,這適合私底下解決。
07/25 14:49, 13F

07/25 14:50, , 14F
chill板友,勿將他板資訊帶入本板。
07/25 14:50, 14F

07/25 14:50, , 15F
請原po協助修文,謝謝。
07/25 14:50, 15F
※ 編輯: dragonpin 來自: 114.36.224.223 (07/25 15:06)

07/25 15:06, , 16F
修好了。
07/25 15:06, 16F

07/25 15:07, , 17F
板主不好意思,我不會對這件事情有其他發文。^^
07/25 15:07, 17F

07/25 15:26, , 18F
是的,我很感謝你的正面回應,才不會讓大眾對你們機構﹑
07/25 15:26, 18F

07/25 15:28, , 19F
對我們心理工作者有因誤會而起的誤解
07/25 15:28, 19F

07/25 15:51, , 20F
唉呀謝謝版主,請原諒我沒有仔細看到修改後的版規XD
07/25 15:51, 20F

07/25 15:56, , 21F
d大立意良善,但回文時建議考量「立場」,是以「個人」或
07/25 15:56, 21F

07/25 15:56, , 22F
代表「機構」發言?這需要釐清。一般民眾不會知道「兼任」
07/25 15:56, 22F

07/25 15:56, , 23F
或「專任」心理師乃至工作人員差別在哪兒,通常...有疑惑
07/25 15:56, 23F

07/25 15:57, , 24F
有人願回答,大家都在「看」,容易被放大,不可不慎~
07/25 15:57, 24F

07/25 15:59, , 25F
的確如此。唉~現在血流成河,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07/25 15:59, 25F

07/25 15:59, , 26F
今天我會去診所,了解清楚之後或許補個一兩句說明吧。
07/25 15:59, 26F

07/25 16:01, , 27F
如欲「自清」,由「個人」出發較妥,如為「機構」辯護,則
07/25 16:01, 27F

07/25 16:01, , 28F
請機構「發言代表」發言,統一窗口較妥,就當危機處理吧~
07/25 16:01, 28F

07/25 16:02, , 29F
這篇文章混雜了「個人」在同一機構被波及的無奈,及作為
07/25 16:02, 29F

07/25 16:02, , 30F
謝謝樓上建議。
07/25 16:02, 30F

07/25 16:03, , 31F
助人者看見求助者受苦的同理心,及作為「機構」兼任工作者
07/25 16:03, 31F

07/25 16:03, , 32F
為機構名譽而戰的角色...太多東西混在一起了~
07/25 16:03, 32F

07/25 19:20, , 33F
kmbiyax所言甚是啊。
07/25 19:20, 33F
文章代碼(AID): #1G3t8T89 (PSY)
文章代碼(AID): #1G3t8T89 (P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