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一起陳情諮商師實習制度的不合理
最近跟學長姐聊到他們實習的經驗
發現不少機構實習是不發給實習生薪水的
(甚至還有某診所要求實習生自己支付督導的薪水勒)
我覺得這做法很不合理
畢竟全職的實習生一個禮拜有32個小時在實習單位奉獻心力
而實習幾乎榨乾實習生的時間和精力,要在外面在找兼職的機會並不高
但是實習單位竟然沒有給實習生一個溫飽的保障,這在我看來非常不合理
且不是每個實習生家境都優渥的,就我身邊的例子也有不少是家境清寒的人
完全不發任何薪水的狀況下,叫家境清寒的人如何維生呢?
我身邊就有一個學長的分享他之前慘痛的經驗
學長因為家境因素有先暫停學業一陣子才繼續唸書
申請實習的時候學長才發現實習機構是不支薪的
但學長思考之後後覺得好不容易走到這個地步了,只好硬頭皮上
沒想到屋漏偏逢連夜雨,在他實習時候遽然收到國民年金的催繳單
(國民年金制度當中,強迫滿25歲仍在學的人要繳交保險金)
學長說那時候它幾乎是餐餐吃泡麵,但就算如此經濟壓力還是壓著他喘不過氣
明年就要選立委跟總統了,這時期的陳情比較容易被注意到
想請求大家一起來陳情這件事情,推翻這個不合理的制度
一人一信跟立委陳情,團結的力量一定能讓他們注意到這件事情
權利是爭取來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委聯絡方式
江義雄 ly11077a@ly.gov.tw
余 天 ly11088a@ly.gov.tw
林淑芬 ly11021a@ly.gov.tw
洪秀柱 lym079a@ly.gov.tw
翁金珠 ly10632a@ly.gov.tw
郭素春 pearlwpf@yahoo.com
黃志雄 ly11051a@ly.gov.tw
楊瓊瓔 lym169a@ly.gov.tw
管碧玲 ly11059a@ly.gov.tw
趙麗雲 ly11098c@ly.gov.tw
鄭金玲 clarklu829@hotmail.com
陳淑慧 ly11105a@ly.gov.tw
蔣乃辛 ly11107b@ly.gov.tw
林岱樺 ly10908d@ly.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22.94
→
11/23 10:53, , 1F
11/23 10:53, 1F
要不要給實習津貼的這件事情目前好像是各校自行修訂辦法
能影響到學校的機關好像只有教育部了
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委是能夠比較影響到教育部政策的立委
我提供這些立委名單的思考脈絡是上述說的這樣
不過我畢竟不是專業研究政策的人
所以沒辦法完全確定這樣到底是不是最正確的
如果有人更好的方向也請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 編輯: gogocc1234 來自: 114.37.147.168 (11/23 11:17)
推
11/23 11:33, , 2F
11/23 11:33, 2F
→
11/23 14:35, , 3F
11/23 14:35, 3F
→
11/23 14:39, , 4F
11/23 14:39, 4F
孤狗當初修改的緣由,似乎是因為教育部認定實習教師的身分是學生(這是教育部的說法)
不過詭異的是同樣是具有學生身分的建教合作生,卻有著勞基法保障著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21368
網址是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針對實習教師無薪現象的論述
※ 編輯: gogocc1234 來自: 114.37.147.168 (11/23 19:49)
推
11/23 19:45, , 5F
11/23 19:45, 5F
→
11/23 19:46, , 6F
11/23 19:46, 6F
同樣是實習生的也有人有薪水的,像是上面提到的建教合作生
他不但有薪資,還被列入勞基法保障著....
※ 編輯: gogocc1234 來自: 114.37.147.168 (11/23 19:53)
推
11/24 14:46, , 7F
11/24 14:46, 7F
→
11/24 14:48, , 8F
11/24 14:48, 8F
→
11/24 14:53, , 9F
11/24 14:53, 9F
→
11/24 14:56, , 10F
11/24 14:56, 10F
感謝大大提供了新方向
不過關於正式醫生的部分,原本是因為勞基法第84-1條說的責任制,而將醫師排除法外
但政府目前已經在修法當中了,未來醫生會納入勞基法喔
http://0rz.tw/q4THv
網址醫護排除責任制的新聞
※ 編輯: gogocc1234 來自: 114.43.198.113 (11/27 19:24)
→
07/07 12:24,
6年前
, 11F
07/07 12:24,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