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魔界戰記笨蛋第三彈@@...
※ 引述《willyover (烤肉!)》之銘言:
: 其實我一直想問個問題
: 普通角色贖罪轉生不是會變成普立尼嗎
: 這樣要怎麼練= =
: 連原本的武器都拿不了了
: 我一直不敢贖罪 囧
基本上PSP版本的不需要贖罪
PS版的因為一個人最高能擁有的罪就是99
所以要靠罪轉生將帳面的罪歸0
然後再練罪,將罪拿到99在罪轉生,
這樣重複到罪300為止。
PSP版本的把這項拿掉了,
可以一直拿罪拿到300為止,
罪的多寡可以在人物詳細資料裡面看到。
PS版的只能自己拿紙筆記..
: 另外 我怎麼覺得
: 劍整個很BUG
: 我的盜賊拿7X等的39R金弓普攻
: 打的比魔人拿6X等的39R劍還少= =
弓不能拿來跟劍比拉..
一個遠距離攻擊,一個近距離攻擊怎麼比= ="
攻擊力方面劍是看STR,弓是看HIT,拳套看(STR+SPD)/2
魔法看INT,補血看RES...等
其實技能前面的就是代表這項技能是看啥來決定其能力的。
要說攻擊最高的,就是斧了,只是HIT會很難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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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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