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經營海盜灣檔案分享網站 瑞典開庭審理四被告
前幾天的新聞了
經營海盜灣檔案分享網站 瑞典開庭審理四被告
(法新社斯德哥爾摩15日電)四名經營全球主要檔案分享網站「海盜灣」(Pirate Bay)
的嫌犯,今天將因非法提供檔案下載,在瑞典出庭受審。這個案件也再度引爆娛樂產業與
支援檔案分享者間的戰爭。
由於檔案分享是透過點對點的下載軟體技術,並未直接透過該網站,海盜灣經營者奈吉(
Fredrik Neij)、史瓦霍姆(Gottfrid Svartholm)、桑德(PeterSunde)、朗斯特洛姆
(Carl Lundstroem)四人被控「鼓勵他人違反保護版權法律」。
來自電影、音樂與電腦遊戲產業的代表並向他們求償近1億元瑞典克朗(約新台幣4億元)
,作為補償因透過該公司幫助而進行的無數非法下載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傷害與利益損失
。
代表美國電影商與電腦遊戲製造業的律師瓦茲泰德(Monique Wadsted)表示:「這並不
是政治審判,此案目的不是為了關閉某種私人收藏館,或是禁止檔案分享技術」。
她說:「此案關乎的是,這四個人從事商業行為賺進大把鈔票。他們提供機會,讓他人盜
拷重要商業產品、電影、音樂與熱門電腦遊戲。」
若遭判決有罪,這四人將各自面臨最高2年刑期與巨額罰鍰。
成立於2003年的海盜灣網站提供指示,教導使用者如何避免支付版權費,並透過在網站提
供連結,分享音樂、電影與電腦遊戲檔案。
海盜灣全球共有2200萬名使用者,每日瀏覽人數近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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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的第一天
原告律師就因為不瞭解Torrent的運作方法
撤銷了一半的罪名
他不知道torrent只是下載檔
真正侵權的檔案不是存在海盜灣
後來似乎也提不出太多證據把侵權跟海盜灣經營者連繫起來
好像都是拿一些下載軟體的截圖之類的
而且他們自己也去下載 然後拿來當證據......
目前進入第二周
不知道最後判決結果會怎樣
怎麼好像討論的人不太多
這個判例對p2p的生存非常的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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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00.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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