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察也愛用P2P
※ 引述《mphstw (sin)》之銘言:
: 剛剛看聯合報..有一篇文章 內容大意 大概是這樣
: 警察把一些 機密資料存在自家電腦..在家只抓音樂
: 結果 網路警察在網路搜尋 好死不死 被抓到有機密資料在他電腦
: 目前這個警察 在接受調查..
: 不過好奇的是他倒底是用哪套 XD
: 也不敢寫.怕等等寫出來 沒人敢用
補上原文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7.02.28 03:33 am
台北縣警員陳建宏將正副總統道路警衛機密資料存放在自己電腦裡,卻在上網下載音樂時
,居然被調查局透過網路查到這些機密資料。陳建宏被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認為他應是疏
失而洩密,昨天處分緩起訴,命他捐款兩萬元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檢方對於調查局資訊人員竟然能透過網路查獲此案,大感驚訝。調查人員聲稱是陳建宏使
用知名P2P(Peer to Peer,點對點通訊傳輸工具) 軟體下載音樂時,電腦防火牆被
留下「後門」,他們才能查獲。但經手此案的警方至今仍搞不太清楚查獲經過,心裡總覺
得毛毛的。
調查局資訊人員前年八月透過局本部電腦伺服器進行網路巡邏,並以特殊關鍵字在網路上
搜尋,以調查是否有機密資料外洩;當調查人員以「道路警衛」搜尋時,找到五、六筆資
料,其中一筆竟然是國家元首車隊路線的道路警衛資料。
被找到的資料為「諮詢對象名冊目錄及台北縣道路警衛區蘆洲警衛段五股分駐所第一、十
二、十四、十六勤區名冊」,這些資料內含有元首車隊行經蘆洲五股時行車路線,以及轄
區情報布建對象共十餘人;調查局認為茲事體大,立即移請警政署政風室調查。
蘆洲警分局五股分駐所員警員陳建宏接受調查時,承認自己將原本存放在分駐所電腦的這
些資料,存放在隨身碟後改存自己住處的電腦,平時有使用P2P軟體下載音樂的習慣;
但是否認洩密,要求檢方查明調查局搜尋到的資料是否來自他的電腦。
【2007/02/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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