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 H4 spouse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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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0→)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nniepei (樂翻天唷)時間14年前 (2012/02/29 05: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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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剛與老公結婚拿H4. 2012年初才到美國. 問題一:. 請問老公今年(2012)四月報稅,可否用結婚身分報稅??(我去年一整年都未到美國). 另外假使可以,那是否我在台灣的收入也要一併納入申報?. 問題二:. 我本身H4身分,老公是否可以用撫養的方式來減免稅額?. 謝謝!!. --.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howo (科科魂!!!!)時間14年前 (2012/01/05 17: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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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驗是. 如果四月才想到要報稅. 不需要等到4-6周後收到ITIN再報稅. 我同時寄出. 稅表上就寫正在申請ITIN一樣OK.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05.250.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mungos (火腿)時間14年前 (2012/01/04 18: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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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太太於去年五月結婚, 六月搬來加州. 我本身持有H1B, 她則是拿H4入境. 由於待在美國的時間超過了183天, 所以理論上我們可以用alien resident的身分報稅. 因為太太在美國無法工作, 所以想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方式報稅 多退點稅金回來但問題是她現在
(還有2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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