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找新工作可以不透露最新工作嗎?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奇趴~)時間1年前 (2023/01/02 22:14),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我目前找新工作遇到一個兩難的問題。我之前在TI工作時很不開心(Reorg後組 織都一堆印度人,老闆也是印度人,小氣又難相處),有個中國同事人不錯出來替一家中 國公司競爭對手開展海外design site,他找我一起去我就過去了。想不到這是個嚴重的 錯誤,原本很好相處的同事變成經理之後決策有問題。他接手一個project 是依據原本的 產品來改的,因此上海母公司只給我們三個月完成設計變更加layout ,但在設計變更的 過程中不斷的發現原本電路設計的bug,他又要求TI的品質不願意妥協,我們得花許多額 外的時間沒日沒夜地去debug,加上進layout 後又因為母公司為了節省成本不在美國配la yout 給我們,我就開始每天晚上跟layout 開會然後熬夜改電路的地獄生活。我個人因為 家族遺傳有暈眩症,只要作息一亂掉我就會暈眩失眠,這工作真的沒辦法再做下去了。我 準備農曆年後領完年終後轉職,但現在找新工作會遇到一個問題是我的履歷怎麼寫?當初 跟這個同事有口頭保密協議不能透露我們去競爭對手陣營,但我如果履歷上不寫我現在在 在哪裏工作的話,到時候一旦通過面試後會無法通過公司徵信調查。請問大家有沒有類似 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7.12.108.25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672668863.A.BCF.html

01/02 23:00, 1年前 , 1F
直接寫 你想太多了 你只是個員工
01/02 23:00, 1F

01/02 23:01, 1年前 , 2F
另外我看不董"口頭協議不能透漏我們去競爭對手陣營"
01/02 23:01, 2F

01/03 00:28, 1年前 , 3F
協議還是白紙黑字簽了比較好,口頭協議除非有錄音之類
01/03 00:28, 3F

01/03 00:28, 1年前 , 4F
的不然一方不認帳的話….
01/03 00:28, 4F

01/03 01:38, 1年前 , 5F
只是口頭協議而已,而且部分的勞工法有規定不能有競業禁
01/03 01:38, 5F

01/03 01:38, 1年前 , 6F
止條款
01/03 01:38, 6F

01/03 01:51, 1年前 , 7F
徵信調查一定要老實寫,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希望新公司
01/03 01:51, 7F

01/03 01:51, 1年前 , 8F
HR 打去確認可以說不方便給 reference ,希望改用 W-2 或
01/03 01:51, 8F

01/03 01:51, 1年前 , 9F
是薪水支票代替
01/03 01:51, 9F

01/04 15:24, 1年前 , 10F
中國端的禁止競業條款是要給錢的喔!不然就是個屁...
01/04 15:24, 10F

01/04 15:25, 1年前 , 11F
另外,陸資公司+陸幹的話要保守看待,騙人的本來就居多
01/04 15:25, 11F

01/04 15:25, 1年前 , 12F
而且他們都很bossy,當變成你的上司後
01/04 15:25, 12F
文章代碼(AID): #1ZikQ_lF (Oversea_Job)
文章代碼(AID): #1ZikQ_lF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