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退稅的錢會變成隔年收入?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OHYA!~)時間10年前 (2014/03/25 11:33),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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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我媽苦口婆心提醒我, 說美國會要求把去年退稅的錢,當成今年的收入申報。 要我把去年那筆已經存進去的支票找出來,拿去當收入申報。 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大們,這種說法正確嗎? (整個就覺得很怪......不是都扣過稅了嗎?XD)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84.168.92

03/25 11:59, , 1F
去年州稅退稅,今年會收到1099-G,憑1099-G金額報稅.
03/25 11:59, 1F

03/25 12:18, , 2F
如何申報,細節請參考 Form 1040, Line 10 相關說明.
03/25 12:18, 2F

03/25 12:26, , 3F
可是我是加州居民用W2,也沒有收到1099-G的單子,這樣正常?
03/25 12:26, 3F

03/25 12:38, , 4F
聯邦稅的退稅不是第二年的所得,但州稅的退稅有可能計入所得
03/25 12:38, 4F

03/25 12:39, , 5F
所以州稅才會發出1099-G;只有列舉扣除額的人需列入退稅所得
03/25 12:39, 5F

03/25 12:40, , 6F
這是為了多退少補;前一年用太高的州稅額進行列舉扣抵聯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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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2:40, , 7F
所以第二年必須還給聯邦政府,否則就是佔了聯邦政府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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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每個人就每年都預繳幾萬州稅,就可抵一大堆聯邦稅,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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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2:42, , 9F
第二年這些州稅幾乎通通退回來,等於抵稅額是浮報的
03/25 12:4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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