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新法OPT的問題 (已爬文)
看板Oversea_Job作者wmja4387 (breathing easy)時間16年前 (2008/08/05 11:27)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8 (看更多)
Hi,
我也是即將被新opt規定影響的人,非STEM下的major
ICE的FAQ我看很久
(http://www.ice.gov/sevis/updates_postcompletion_opt.htm#_Toc174419524)
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post-completion OPT 是我們口語說OPT的意思嗎?
如果有post-completion 也有pre-completion囉?pre-completion OPT又是甚麼呢?
二、上面網頁2.1的地方
如果我沒解讀錯 opt有60天
可是又說,如果因為cap gap可以有90天的unemployment
請問意思是不是 如果60天沒找到工作 就須出境?
就算找到工作了 在申請H1B的時候 最多也只能再增加30天的停留?
三、既然時間這麼短
一般大學畢業時間 不是寒假12月底畢業就是暑假5月底畢業
H1B交件時間為 四月一號 文件下來時間為十月一號
不管怎麼算 12月畢業或5月畢業
就算畢業後馬上找到願意辦H1B的雇主
到交件時間的四月一號 都超過法定的60天或90天啊
所以畢業後才申請H1B是來不及的囉?
四、如果第三點成立,須在畢業前申請H1B
假設預定5月才會大學畢業 畢業前找到雇主申請H1B 4月交件
也是用畢業生的名義申請嗎?
就算4月交件 10月H1B下來 從5月到10月 還是超過90天啊..
不好意思,我可能真的有看沒有懂。麻煩板友幫我解答。
非常感謝!!
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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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1: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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