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T-MAC SPEAKS: 90% Sure .. Lakers or …

看板Orl-Magic作者 (123)時間20年前 (2004/06/04 10:23),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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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ASONICA ()》之銘言: : ※ 引述《EddieGriffin (RileyYangfan)》之銘言: : 「主要收入來源」。「週邊」跟「核心」的對比,這個概念會很難理 : 解嗎?行銷學課本需要特地開闢一個章節來教我們這個嗎? : 而,我們還需要知道,每多賣出一件球衣或一雙球鞋,賺到白花花銀 : 兩的,是運動廠商,不是明星球員本身(我可沒聽過球員跟廠商簽約 : 時是跟歌手抽版稅一樣的計算方式的,最多就是入股,所以賣得愈多 : 也就可以得到愈多分紅吧),也不是球隊老闆。如果球迷們是在球隊 : 主場內外的特約商店購買到這些週邊商品,那麼球隊或許可以說有從 : 中獲利,因為這些特約商店必須按時繳納店租給球隊,不過這也跟球 : 衣、球鞋的銷售成績好壞沒有直接關係。球隊不可能在跟商店簽約時 : 說,每賣一件 T-Mac 球衣或 T-Mac 球鞋我就要多抽幾成,賣到別人 : 家球隊明星譬如長賣商品 MJ 系列,則只抽一點點,所以只要 T-Mac : 系列賣愈多,魔術才愈有得賺,萬一球迷來買姚明或 Francis,這些 : 店家和魔術就沒賺頭。 : 球隊並沒有辦法用以球衣或球鞋銷售所代表的「話題性」來直接轉化 : 為可以回收的最大商業價值與利益。如果妳的行銷學課本是這樣告訴 : 妳,請妳把這本課本丟掉、撕爛,拿去光華商場賣掉,或是直接送給 : 廢紙回收的拾荒老伯。 在NBA我不清楚,但是在足球世界裡,賣球衣卻是可以使球隊賺錢的, 而且還是為數不小的錢!! 紅魔曼聯大家都聽過吧,他的球衣贊助廠商是Nike, 而Nike每賣出一件球衣,有一半的錢是要給曼聯的!! 因此足球隊每年都在換球衣的一些樣式, 也因此去年皇馬花錢買了一個位置放不下的萬人迷貝克漢, 他一來,皇馬馬上在球衣上海噱了一大票~ -- 第一天,神創造了黑夜與白天; 第二天,祂創造了天; 第三天,祂創造了陸地和海洋; 第四天,祂創造了太陽和月亮; 第五天,祂創造了魚兒和鳥兒; 第六天,祂創造了萬物與人類; 第七天,他決定好好休息; 然後幾千年後,祂創造了麥可喬丹!! 再過了15年,為了避免喬丹走後的空虛,祂再創造Kobe Bryan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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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論點主要是:那仍然是週邊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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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再多也不會取代成為主要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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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這樣說.. 你要查的到財務報表才可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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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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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必然是一個共生結構沒錯。但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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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也可以斷言球衣銷售不是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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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衣是授權商品,聯盟賺到錢,球隊也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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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杯羹。但沒有球隊能光靠賣球衣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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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針對球衣上打轉阿..還有其他東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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