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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金融期貨到期日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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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最好可以去讀一些歷史,. 1730-1869年,. 日本政府規定期貨到期後不可以現貨交割,. 所以最後這140年期貨波動異常,. 最後期貨走勢與現貨完全沒有關聯,. 喪失期貨閉險作用。. 你的問題是要把金融期貨的期限取消,. 等於永不交割,那價格也必定與現貨脫勾。. 一樣導致期貨喪失閉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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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本來是給商品(commodity)做為避險之用,. 而一般的商品諸如玉米、小麥、活牛等等因為有易腐(perishable)的特性. 加上契約上常為實物交割,因而在期貨契約上訂有到期日的限制。. 然而股票及金融指數顯然沒有易腐性,交割及結算也幾乎採用現金制. 那麼設定不同月份到期日的金融期貨有什麼
(還有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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