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Option ]
討論串[問題] 小輕原油成交紀錄討論
共 10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原文恕刪. 剛好我也是苦主就來分享一下給大家見笑。. 看到大家討論這麼熱烈,原來自己並不孤獨。. 我自己是在4/17以20塊價格買了10口輕原油. (想法很簡單,認為石油便宜,頂多到時轉倉扣點血). 4/20當日油價大跌到16塊以下的時候的時候先賣了6口認賠,想說剩下的口數直接放到結算看看虧損多少。
(還有179個字)
內容預覽:
當年連動債苦主來說一下. 最後沒賠。只是拉長變賺非常少. 有簽保密所以不說細節. 但是所有你簽過的約拿出來翻. 然後怎麼簽約的. 和之前舊約等等. 都是很重要的地方. 剩下就是找“完全一樣狀況”的一起研究. 當初就是倒掉的那間啦,最後有跟接手的簽保密。. 勝負在結帳時才知道. --. ※ 發信站:
(還有8個字)
內容預覽:
43. 我只希望這件事情對版上眾多的交易朋友有實質性的幫助. 只求這位苦主 最後被和解的時候 不要簽保密摸頭而要公開透明. 既然你已經利用網路的力量還有媒體 來幫助你和元大巨獸搏鬥. 那最後如果你乖乖被摸頭 還簽保密 拿了很多$$$和解金 卻甚麼都不交代. 那對曾經願意幫你想辦法 、出主意發聲的人
(還有331個字)
內容預覽:
先找律師確定一下. 期貨交易法. 第 71 條. 期貨商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自客戶保證金專戶內提取款項:. 一、依期貨交易人之指示交付賸餘保證金、權利金。. 二、為期貨交易人支付必須支付之保證金、權利金或清算差額。. 三、為期貨交易人支付期貨經紀商之佣金、利息或其他手續費。. 四、經主管機關核
(還有729個字)
內容預覽:
備份. 我願意幫原PO出一部分的律師費 (至少五位數的金額). 只要原PO找好律師出面討公道 (當然內容必須屬實). 這個真的太扯了. 平倉0.05說用-37結算 <--詐欺. 把國內錢私自移去國外<--強盜. 把系統封起來不給登入查證<--欲蓋彌彰. 副總想私下了事<--摸頭. 這不是一個營業員吊
(還有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