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0206期貨大屠殺投資人如何受害 網友神比喻讓你秒懂消失

看板Option作者時間5年前 (2018/09/08 22:3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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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做賣方被巴當然是有的,但是我記得當時看討論,有人的確已經避險了,雖然不是完整的勒式組合單(買賣口數對稱的似乎逃過了),但也不應該那麼慘。然而,券商不合理的砍倉方式反而讓避險機制整個失效。 底下是我寫的0206事件摘評版,讀者對象設定成不具備選擇權知識的人,請版友指教有無錯誤: 1.那天有幾分鐘的價格是不合理的價格(是不流動造成的荒謬價格),不符合學理,券商的角色是造市者,理應承擔讓價格平穩的義務; 2.賣家可能承受極大的損失,但是有點sense的人都會對沖(用小錢買一個很不可能賺錢的商品,但是這個商品若實現,代表他的賣家角色準備要賠錢了,而這個商品可以令他的損失在可控範圍),這個商品讓這位賣家損失一點期望報酬,但鎖住了最大損失; 3.然而,實際執行時,散戶/中實戶/玩家常常不會很對稱的買一賣一,但是若賣101口買100口,這買的100口就可以作為其中賣的100口的避險,所以,最終只有1口賣的要承擔風險,他確實已經規避大多數風險,假定這會讓他賠一百萬,但是他還能承擔; 4.那天情況是,對於不完全避險的人(推測是券商程式寫的粗暴),券商不是把那買的100口和其中賣的100口平倉,而是強制砍倉:賣的101口先結算,變成大賠(用上面的假定來說,變成賠一億),買的100口暫時沒有起作用(合理情況應該是大賺,與大賠的損失抵銷後,只賠個百餘萬)。然後,價格恢復正常,買的100口也恢復正常價,沒什麼價值了,避險功能完全失去了... 5.無論是無知還是蓄意造成的惡,券商顯然難辭其咎,所以我個人意見是金管會必須重新對券商做出規範,並根據學理保護已經做出避險組合單的災民。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70.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on/M.1536417268.A.47D.html

09/08 22:39, , 1F
期貨商砍法真的該檢討。見臺期結字第10603002750號函。
09/08 22:39, 1F

09/08 22:58, , 2F
造市義務? 賺錢以億算 賠償60萬......
09/08 22:58, 2F
文章代碼(AID): #1RaztqHz (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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