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投票案之前置討論

看板Option作者 (風羽)時間8年前 (2015/09/13 23:24), 8年前編輯推噓7(703)
留言1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既然已經有人提起願意交由投票決定 那我想就好好的討論一下 投票選項吧 首先是我自己的想法~ 也歡迎其他板友回文討論 在本月20號整理完大家的意見後 小弟會統一整理好 向板主申請投票案 會字第00001號文 一. 我是認為不應將某些 "可能發生"的數字作為"禁句" 這樣有勃於學術討論的本意 亦對言論自由有所損害 甚至會有造成寒蟬效應的可能 合理的做法是針對於發表看法的文章 於第一頁強制要求作者須預告風險 再來第二頁才能發表自己的看法及立基 二. 客觀上 人們應該去學習資訊的過濾能力 主觀上 人們也應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 而不是甚麼都要人家幫你做好挑好 市場是殘酷的 不要把媽寶爸寶心態帶進來 自己選錯參考數據 就要人家幫你過濾 人家沒有那個義務 三. 關於板規 基於法治精神與無罪推定原則 應是原告證明被告有罪 而非要被告證明自己無罪不是麻? 更遑論法無規定的更難論罪不是? 話說...罪刑法定主義不知道在OP板適不適用耶@@? 已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64.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on/M.1442157851.A.548.html

09/13 23:27, , 1F
推~ 支持投票~!
09/13 23:27, 1F

09/13 23:30, , 2F
您提的三點我都支持~
09/13 23:30, 2F

09/13 23:30, , 3F
推小弟~~~
09/13 23:30, 3F
※ 編輯: s4001 (42.78.64.235), 09/13/2015 23:34:21

09/13 23:35, , 4F
推,但我更希望舉辦的投票是廢除某板主的,一個人的
09/13 23:35, 4F

09/13 23:35, , 5F
思想若很難改變,只好用環境來改變他
09/13 23:35, 5F
※ 編輯: s4001 (42.78.64.235), 09/13/2015 23:36:53 ※ 編輯: s4001 (42.78.64.235), 09/13/2015 23:44:50

09/14 11:17, , 6F
不見得要廢除版主吧,認真管的人才會這種反應
09/14 11:17, 6F

09/14 12:18, , 7F
投票就是比誰帳號多而已
09/14 12:18, 7F

09/14 17:06, , 8F
預測文可以加警語,或者舉例最近一次發生的日期在文章尾
09/14 17:06, 8F

09/14 17:19, , 9F
管他 南管北管 黑管長笛 自己做就好
09/14 17:19, 9F

09/15 15:00, , 10F
推置底警語
09/15 15:00, 10F
文章代碼(AID): #1LzPKRL8 (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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