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你的第一套電腦遊戲是?
既然有這個題目,我來貼幾篇以前寫的舊文...
http://youtien.pixnet.net/blog/post/4603789
《電腦遊戲與我》(一)遊戲集錦
我從三歲開始玩電腦,那年是一九八六年,蔣經國還沒死的時候。好像是五月還是六
月,媽媽為了報社工作上的方便,買了一台PC-XT,配備有兩台360k的軟碟機、一個單色
螢幕、一個F1到F10放在左邊而非上方的鍵盤,還有一台九針的點陣式印表機。當時這套
東西的價格是多少呢?新台幣六萬四,對美金匯率還在二十五比一時代的六萬四。
那時候我還懵懵懂懂的,只知道家裡來了一台叫電腦的東西,好,這就是電腦--跟
電視、電話差不多的認知建立過程。而美妙的是,電腦可以玩遊戲--我就這樣十分自然
地玩了第一個遊戲以後,一直玩下去,玩到現在。
當時仁愛路園環附近有一家第三波的店(不知道該不該稱作「門市部」),販賣電腦
軟硬配備,還有一片片的遊戲。在我三歲到五歲這段時光中,我常常叫媽媽帶我去這家店
買新遊戲。而我第一和第二片遊戲,「遊戲集錦」和「十項全能」,我雖不記得是不是從
這家店裡來的,但也應該就是了吧。
我第一片遊戲是《遊戲集錦》(Game Town),對這片遊戲的印象我已極其模糊,現在
只記得它是內含八個(或十個,記不清了)遊戲的遊戲集錦。在用這片磁片開機以後(當
年的遊戲,有本身就可以直接開機的,有需要先用DOS片開機才能玩的,本片屬於前者)
,會進入一個由ASCII符號組成的選單,從A到H(或J?)一共有八個選項,一個選項對一
個遊戲。
第一個遊戲是打磚塊,這大概是我此生玩到的第一個遊戲。磚塊是交錯排列,沒有任
何花巧,就是打完一關再一關,如此簡單的遊戲。
《遊戲集錦》之中,我只記得打磚塊、一個打飛機的遊戲,還有小精靈(Pacman)。打
飛機的,我已經不記得它是橫打還是直打,印象最深的反倒是它的分數計算方式:打一架
28分,28、56、84、 112,到了三位數之後,計分方式就改變了,我忘了後來打一架是多
少分,但始終記得這 28、56和84。我小時對數字似乎特別有概念,會去記憶遊戲的計分
方式,給自己挑了一個幸運數字「8」,還在計算機上一直按2的乘積,可以從1、2、4、8
一直背到65536(後來進步到1048576,現在我可以背到67108864)。
小精靈吃豆子的遊戲,也是遊戲史上一再重出的經典之作,這個ASCII顯示的小精靈
,是我玩到的第一個小精靈。
這《遊戲集錦》並不算什麼大不了的遊戲,我對它的印象只有打磚塊和一些數字,比
起第二個遊戲,《十項全能》來,就差得遠了。
(2001.1.21)
《電腦遊戲與我》(二)十項全能
《十項全能》是微軟在一九八二年推出的電腦遊戲,大家以為微軟是近年來才由戰鬥
神將(Close Combat)、模擬飛行(Flight Simulation)和世紀帝國(Age Of Empires)等系
列遊戲進入遊戲市場的,其實它在MS-DOS剛推出不久時就出過好幾個遊戲了。
《十項全能》是一個運動遊戲,十項分別是:一百公尺短跑、跳遠、擲鉛球、跳高、
四百公尺、一百公尺跨欄、鐵餅、撐竿跳、標槍、一千五百公尺自行車。玩家在輸入人數
、姓名與國籍(有中華民國ROC可以選,想不到吧!)之後,就從第一項一百公尺開始
比,每一項比完後會出現成績,看看自己有沒有超越記錄上前三名的對手;最後一項比完
後就是頒獎典禮,第一名的人將可獲得莫大的成就感。
我和媽媽、哥哥一起玩這個遊戲的時光是我最美好的回憶,在我開始玩的時候,媽媽
已經打下了一個難以超越的成績,雖然只排上排行榜的第三名(前兩名的選手不知是怎麼
打的,我想他們的成績是作者一開始就放在裡面的,第一名的總分竟高達八千八百多!)
,但已讓我很敬佩了。往後,我不斷嘗試著超越她的成績,可是,我忘了我有沒有成功。
媽媽也很奇怪,她往後和我們一起打之時,再也沒有打得比那個成績好。榜上第三名的成
績到底是不是她?恐怕她現在也不記得了。
那麼,這些項目是怎麼比法呢?按鍵盤。一百公尺和四百公尺,交替地按1212,就會
跑動,如果是兩個人一起玩,那第二個人就按[][]。我和哥哥,一聽到電腦的哨音響,就
一個人死命地按1212、一個人按[][](看不順眼的話,可以把[]讀作「框框」),左手右
手一起上,敲得鍵盤喀喀響(那年代鍵盤敲起來很響的),是一個令人很難忘懷的畫面。
當年我手小,速度也慢,一百公尺跑最快也得跑11秒,厲害的人可以跑到10秒0的,我長
大些之後,速度才有進步。
而跳遠、跳高之類,就只要抓好時間按起跑、起跳的鍵,時間抓得好,就可以得到最
好的成績;鉛球一項,只要按E和L兩個鍵,我不多時就抓到了時間,往後每次丟鉛球我都
拿滿分。
跨欄與跑步一樣按1212,起跳的時候兩個鍵一起按,要儘量不踢倒欄子,我記得我從
來沒有成功地一欄不倒過這關。
每次玩到鐵餅這項,我們都說:「媽媽的死期到了。」擲鐵餅也是抓時間按鍵的動作
,媽媽最不擅長這項。相對的,我的死期就是撐竿跳。撐竿跳是遊戲裡最難的項目,除了
要按1212讓自己跑得很快以外,下竿的時機也要掌握好,我在這項總拿不到好成績,後來
有一次自己練習,跳到了一個以前都跳不到的高度,還高興了一會呢。
標槍我不太記得了。最後的一千五百公尺自行車,是騎著車繞操場跑四圈,關鍵在於
控制轉彎,轉彎轉得好,就可以一路用最快速度飆完;若做不到,有所出界,就要減速重
來。這也是個困難的項目,我一直玩得不好,後來練了好久,才稍稍有點好成績。
只在我三四歲的時候,媽媽陪我玩遊戲,而《十項全能》是唯一一套媽媽、哥哥和我
三人都有玩,並且一起玩過的遊戲,因此我對它印象特別深。
後來其它遊戲多了起來,《十項全能》就漸漸沒有再玩。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有
一天心血來潮,把塵封已久的它從磁片盒中再找出來,放入磁碟機裡,重新開機去執行(
忘了提:《十項全能》也是自行開機的遊戲),卻發現,遊戲的速度太快了。怎麼回事呢
?原來,家裡的電腦在二年級時換成了286,而只不過是XT到286這個小小昇級,就
讓《十項全能》的速度快到不能玩了。就這樣,我再也沒玩這個遊戲,有關它的種種回憶
,也就這樣埋在我記憶深處了。
一直到最近,我看到網路上有人提到從前在APPLE II電腦上玩《十項全能》的經驗,
我才重新升起了一股喚醒心底記憶的渴望。(27日按:以下來日再續)
(2006.4.6按:我有續嗎?下文我還沒找到。我記得我有續完的...)
(2012.11.24按:續完的部份是說,我終於在Apple II模擬器上重溫了它,還把老
哥叫來,將系統速度調到0.5倍,然後打出了一堆超越人體極限和世界紀錄的成績,之後
想,這也沒什麼好玩的了,從此就沒再碰了。)
電腦遊戲與我(三)進化論
《進化論》(Evolution)是一個有點怪異的動作遊戲,也是個一九八二年出品的老骨
灰。這個遊戲有六個關卡,第一關你扮演阿米巴原蟲,要吃掉畫面上所有的東西並躲過細
菌的追殺;第二關扮演青蛙,要設法吃到三隻微生物,並且不能被魚吃掉;第三關老鼠,
要吃五塊乳酪,並要以挖土、排糞等方式來對抗蛇;第四關水獺,要通過六隻鱷魚,到河
的對岸去拿築巢的木柴回家,一次一根,一共要搬五根;第五關猩猩,要用手上的石子投
擲樹上爬的猴子,以防牠們把樹上的橘子摘光;第六關人類,要用手上的光線槍對抗造反
的機器人。
當六關全都過完後,會出現一段簡陋的動畫:一個像是核彈的東西砸到了地表上,揚
起一陣蕈狀雲,然後畫面上方出現「WHOOPS」六個大字,然後你再重新從第一關阿
米巴原蟲打起。
早期很多動作遊戲,在全破以後,都會安排玩家再次從頭打起,然而,這種安排在《
進化論》這套遊戲上面,似乎就顯得另有深意,彷彿生物進化到最後就一定會自我毀滅,
然後再從頭開始似的。
不過,這個體認是在我今天用APPLE II模擬器重玩它的時候才產生的,我四五歲時是
想不到那麼多的。
四五歲玩這個的時候,我常常只玩到第二關青蛙就無法繼續下去,因為微生物沉浮的
路徑很難掌握,魚也很難躲。好不容易玩到第三關了,這老鼠關是我最喜歡的關卡,它開
始的時候有一段很好聽的音樂,老鼠挖土的場面也很討喜。第四關就比較沉悶,只有來回
閃避;到第五關大猩猩,我第一次玩到時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要到猴子把橘子摘光以後
,才稍微摸清了玩法。
而第六關人類,當年我如果能玩到這裡,通常也只剩一兩條命了,我覺得這打機器人
的最後一關是最好玩的(或者,應該是最好玩的,因為這是我很少能打到的最後一關啊)
,可是每次玩不到多久,我就不明不白地被流彈射死了。
今天重玩的時候,在第二關卡住了一下,在第三關我開闢多條路徑,讓蛇不知該走哪
一條,增加自己的生機;第四五關都輕鬆過了,到第六關,我發現子彈射到牆壁是會反彈
的。(我以前應該也有發現,不過當時玩遊戲的功力還不夠高嘛)利用這項性質,再看清
子彈來去的方向,我就過了這最後一關,看到了核彈爆炸的「WHOOPS」場面。
甫看到時,我想了一下:以前我有沒有看到這個全破畫面過?記不清了,即使有,大
概也僅止於一兩次吧。今天重玩這《進化論》,玩了十幾次,除了重溫舊夢的溫馨感以外
,我也確切感到,自己玩遊戲的功夫與智慧,這十幾年來是明顯提升了;想當年,剛接觸
這遊戲的時候,我還呆呆的看著螢幕,不知道該怎麼玩;而今,駕輕就熟。
兒時的記憶,與十數年來的經驗,就在今天重玩《進化論》的時候重疊了起來;回想
當年自己的幼稚的認知及相對拙劣的技巧,是相當有趣的事情。--十四年來,我確實「
進化」了不少啊。
《進化論》這遊戲我五歲以後就很少再玩了,今天我重玩,是從「骨灰集散地」
http://members.nbci.com/_XMCM/elizabeth65/index.html下載的,該處有許多古早的遊
戲,也有APPLE II的模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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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是一個神秘的系,它可使狂者愈狂,狷者愈狷,笨者愈笨。在我沒進去
以前,我聽說這系最好;等我進去了,我才發現它好的原因。原來它是台大那麼多
個系中,最容易混的一個系:上上課,抄抄筆記,背一背,就是成績甲等學生;逃
逃課,借抄筆記,背兩段,就是成績乙等學生;不上課,不抄筆記,不肯背,也不
難及格,就是丙等丁等學生,李敖之流是也!
--李敖《傳統下的獨白‧十三年和十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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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43.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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