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ieLi禁言14天

看板ONE_PIECE作者 (飛稷)時間8年前 (2017/05/17 08:16), 編輯推噓-21(20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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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 JieLi ◎被檢舉文章: #1P6g8OaP #1P5JqDsP ◎被檢舉內容: JieLi: 海賊版就是太多這種無腦噓文的 歪風已成病 05/12 22:02 JieLi: PO文還要擔心會不會被無腦推噓文到歪頭 以後大家都推噓文就 05/17 01:51 ◎被檢舉理由: 板工依權責處理 【相關板規】 板規A4-1 1 凡發文中,針對板友出現以下關鍵字謾罵及攻擊,屬於惡意言論範疇。 (1)含有負面、惡意文字。 例如:髒、爛、笨、屎、孬、賤、渣、姦、滾、豬、狗...等等。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白癡、智障、腦殘、無腦 懶覺(男性生殖器)、 屄(女性生殖器)...等等。 (3)其他暗藏羞辱的惡意文字 例如: stupidretartedpig = stupid retarted pig (智障蠢豬) 板規B-4 凡推文中,針對板友出現A4-1(惡意言論)及A4-2(批評言論)的謾罵與攻擊。 則依受攻擊對象,分項處罰: 2.不特定對象人身攻擊 (1)雖無指定道姓,但其文字內容暗指多位板友,雖非特定但可得確定 其範圍內的板友(就是俗稱地圖炮)。 (2)不特定的多數板友遭受惡意言論,證明屬實,罰 惡意攻擊者 7天禁言。 【判決結果】 1.JieLi板友的違規言論,根據一句一罰原則,共有二次違規,合併處罰。 3.JieLi板友的言論符合惡意言論的規範,依B4推文規範,共處14天禁言處分。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向另一位板主提出複審請求。 2. 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板務宣導】 1.本板目前沒有關閉噓文,係因為噓文亦是一種意見表達,表示不認同對方的觀點, 而板內亦有根據版友噓文數作為一種裁罰標準。而總噓文數也是版友們評價一篇 文章品質指標。 2.JieLi多次言論都將噓文者添上標籤,認為噓文者就是無腦者,已經是嚴重批評板友。 3.板內開放可以適度噓文,期盼各位板友在給噓之前,想想為何給噓的理由,具體明確 點出來,讓原文者在下次發表文章時能有改進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55.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94980188.A.D5E.html

05/17 08:22, , 1F
拜託,他是批評誰了?不過只是陳述事實,文字獄
05/17 08:22, 1F

05/17 08:24, , 2F
真的要變成灑花板,都不能批評就是了?
05/17 08:24, 2F

05/17 08:28, , 3F
是開地圖炮喔(非特定對象) 就如同樓上 你也被涵蓋其中
05/17 08:28, 3F

05/17 08:31, , 4F
我不覺得他有惡意啊~無腦推文只是代表沒經大腦沒思考的
05/17 08:31, 4F

05/17 08:31, , 5F
推文,有罵到誰嗎?當大家都玻璃心會覺得被罵到嗎?
05/17 08:31, 5F

05/17 08:32, , 6F
版內允許適度噓文 適度批評 並無 要求大家 都不准批評
05/17 08:32, 6F

05/17 08:34, , 7F
難道你的推文會自己覺得是無腦推文嗎?
05/17 08:34, 7F

05/17 08:35, , 8F
如果認為無腦是個人感受性問題 會在修板規時請大家票選
05/17 08:35, 8F

05/17 08:35, , 9F
將來是否要列入關鍵字開罰
05/17 08:35, 9F

05/17 08:39, , 10F
你搞到文字獄人人噤若寒蟬 ,不就沒人敢批評了
05/17 08:39, 10F

05/17 08:43, , 11F
^^ 如果大家都畏懼批評 今天nicetree你也不敢噓我不是麻?
05/17 08:43, 11F

05/17 08:44, , 12F
我尊重nicetree你噓文 因為你是對板務熱情 給我的指教
05/17 08:44, 12F

05/17 08:45, , 13F
我覺得適度噓文是合理 過度的噓文是必須禁止
05/17 08:45, 13F

05/17 08:47, , 14F
我有權利噓文,與你的尊重無關,講的好像你施捨讓我噓
05/17 08:47, 14F

05/17 08:47, , 15F
文一樣
05/17 08:47, 15F

05/17 08:49, , 16F
你那個關鍵字表有經過其他人同意嗎?不過是你的個人意
05/17 08:49, 16F

05/17 08:49, , 17F
見,搞得板亂七八糟,發文推文還要去看有沒有不小心抵
05/17 08:49, 17F

05/17 08:49, , 18F
觸你的關鍵字,請立即廢除
05/17 08:49, 18F

05/17 08:50, , 19F
你列關鍵字只是你個人意見,刪關鍵字卻要別人等你辦投
05/17 08:50, 19F

05/17 08:50, , 20F
票,根本不對等
05/17 08:50, 20F

05/17 08:54, , 21F
關鍵字是主要是學習NBA板而來,列關鍵字時也曾公告請大家
05/17 08:54, 21F

05/17 08:55, , 22F
發表意見,如果現在覺得需要重新投票會考慮重新投票
05/17 08:55, 22F

05/17 09:02, , 23F
人家NBA板根本沒有限制,滾,無腦,這幾個字,這都是你
05/17 09:02, 23F

05/17 09:02, , 24F
的個人意見,別牽拖
05/17 09:02, 24F

05/17 09:03, , 25F
那個...其實我乍看是覺得他是針對「噓文內容」說無腦
05/17 09:03, 25F

05/17 09:03, , 26F
而不是說版友耶?地圖砲的說法會不會太放大了?另外
05/17 09:03, 26F

05/17 09:03, , 27F
,雖然可以理解版主「鼓勵而非限制」噓文要有建設性
05/17 09:03, 27F

05/17 09:03, , 28F
,可能也要小心變成「審查噓文」的標準。然後,我開
05/17 09:03, 28F

05/17 09:03, , 29F
始覺得就算是針對人身攻擊開罰,但各人認定也差滿大
05/17 09:03, 29F

05/17 09:03, , 30F
的...要不要跟隨國際潮流,針對個人的仇視或歧視性言
05/17 09:03, 30F

05/17 09:03, , 31F
論再罰比較好啊?
05/17 09:03, 31F

05/17 09:04, , 32F
NBA板是有各隊粉絲球星粉絲會引戰,我們會嗎?不同板務
05/17 09:04, 32F

05/17 09:04, , 33F
別亂抄板規,直接廢掉關鍵字表才對
05/17 09:04, 33F

05/17 09:08, , 34F
我們板特色 就是有人會批 無腦海粉 所以才會專門列入
05/17 09:08, 34F

05/17 09:09, , 35F
關鍵字是一種制度 然後正因為板風不同 才本土化
05/17 09:09, 35F

05/17 09:10, , 36F
其實廢除 我無所謂 只是過去在人身攻擊方面沒有明確標準
05/17 09:10, 36F

05/17 09:11, , 37F
無腦推文跟無腦海粉又不一樣,所以我才說你要個案處理
05/17 09:11, 37F

05/17 09:11, , 38F
不要靠關鍵字
05/17 09:11, 38F

05/17 09:11, , 39F
所以我才會列標準讓版友可以參考 如果廢除全由板主來裁量
05/17 09:11, 39F
還有 147 則推文
05/17 14:38, , 187F

05/17 14:38, , 188F
但我下次會檢討, 當事人還是有正常管道維護自己權利
05/17 14:38, 188F

05/17 14:39, , 189F
是覺得現行板規跟現行標準「OK的話」不撤也無所謂
05/17 14:39, 189F

05/17 14:39, , 190F
不過A判決找B申訴這點就個人經驗建議兩位板主考慮一下利弊
05/17 14:39, 190F

05/17 14:39, , 191F
真正的迷迷 是不會亂噴人
05/17 14:39, 191F

05/17 14:39, , 192F
先撤了,祝板務順利
05/17 14:39, 192F

05/17 14:41, , 193F
真的文字獄哈哈
05/17 14:41, 193F

05/17 14:43, , 194F
現行版規並沒有規定版主不能主動撤回判決呀?為何需要
05/17 14:43, 194F

05/17 14:43, , 195F
修正版規
05/17 14:43, 195F

05/17 14:44, , 196F
看板規 明明是要無腦懶覺才算負面 他只推了無腦而以
05/17 14:44, 196F

05/17 14:46, , 197F
板皇都開口了 你在質疑板皇判決失當 說這草民沒有冒犯板友?
05/17 14:46, 197F

05/17 14:46, , 198F
抱歉 那是斷句的誤會 無腦 懶覺 是兩個字 用斷行分開
05/17 14:46, 198F

05/17 14:47, , 199F
臣等不敢
05/17 14:47, 199F

05/17 14:48, , 200F
現行版規就算要撤銷 都是交給另一個版主來處理
05/17 14:48, 200F

05/17 14:51, , 201F
畢竟現行版規也並沒有規定,版主能主動撤回判決
05/17 14:51, 201F

05/17 14:52, , 202F
版規也沒規定 版主"不能"主動撤回 或是修改判決吧
05/17 14:52, 202F

05/17 14:53, , 203F
你自己都承認這次判決有瑕疵 為什麼不主動修正?
05/17 14:53, 203F

05/17 14:55, , 204F
首先現有明文版規是讓另一個版主來撤銷
05/17 14:55, 204F

05/17 14:56, , 205F
還是你只礙於輿論才覺得有錯,內心跟本不覺得自己有錯?
05/17 14:56, 205F

05/17 14:57, , 206F
跳過既有規定 變成想怎樣就怎樣 是不妥行為
05/17 14:57, 206F

05/17 14:58, , 207F
人身攻擊的裁量標準正因人而異,所以才會有二審制度
05/17 14:58, 207F

05/17 14:58, , 208F
居然有稀客大貓 害我還以為是在ask板
05/17 14:58, 208F

05/17 14:59, , 209F
利用現有規定 想怎樣就怎樣 才是不妥行為吧
05/17 14:59, 209F

05/17 15:00, , 210F
/未規範\
05/17 15:00, 210F

05/17 15:01, , 211F
版主你說的規定是「檢舉案件處理原則」那篇嗎
05/17 15:01, 211F

05/17 15:03, , 212F
是的 那是附屬板規 剛上任時發的公告
05/17 15:03, 212F

05/17 15:04, , 213F
上面板友提到的這則公告目前未置底,請參考Z-3-2-1
05/17 15:04, 213F

05/17 15:08, , 214F
已將該篇文章重新置底,方便板友參考討論
05/17 15:08, 214F

05/17 15:11, , 215F
看的出有在苦惱怎麼解決啦 推一個
05/17 15:11, 215F

05/17 15:11, , 216F
但,那篇只有說前後審判決不一致時後審為主呀,並沒有
05/17 15:11, 216F

05/17 15:11, , 217F
說前審只能由後審翻案。而且更重要的,後審判決的出現
05/17 15:11, 217F

05/17 15:11, , 218F
,必須等到版友「申訴」後為之,版友申訴前則沒有規定
05/17 15:11, 218F

05/17 15:11, , 219F
,因此在版友申訴前撤回判決,並不會造成程序上的錯誤
05/17 15:11, 219F

05/17 15:26, , 220F
多數板並不會因輿論而改判,通常還是按程序都要由當事人
05/17 15:26, 220F

05/17 15:26, , 221F
提申訴
05/17 15:26, 221F

05/17 15:28, , 222F
而且我不是程序上出問題,是實質審理上價值判斷有瑕疵
05/17 15:28, 222F

05/17 15:29, , 223F
但實質審查多半還是歸於板主自由心證比較多
05/17 15:29, 223F

05/17 15:34, , 224F
所以自由心證比較多情況下 制定什麼表的等於找自己麻煩
05/17 15:34, 224F

05/17 15:35, , 225F
像前面有一篇判決 一看就知道是手機放口袋造成操作失誤
05/17 15:35, 225F

05/17 15:36, , 226F
但還是判禁言阿 你要說他故意發廢文嗎?明眼人都知道不是
05/17 15:36, 226F
文章代碼(AID): #1P6vPSrU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