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強制就醫的條件
原文43
我也追這件事一段時間了
雖然不是當事人
但是我覺得既然都知道有憂鬱傾向了
要不要先轉換環境呢?
當你本身已經有憂鬱傾向
看事件、旁人的眼光都以憂鬱的角度為出發點
當然很容易把本來不是很嚴重的事情放大
換個環境說不定比較好
很多版友都有點出"工作不是全部"這件事
說實在工作的意義就是讓你吃飯喝水睡覺買網拍買得心安理得的條件而已
賣命5年等等云云這些反而是自己作繭自縛
更沒辦法放手
我學姊在臨床單位工作11年
離職的時候超級瀟灑
所以沒有什麼"賣命5年"、"不甘心"等等
通常離開護理部大家都滿祝福的啦
(希望下一個是自己)
所以
既然老公也知道你的狀況
要不要考慮離職休息一下
調整步伐
找尋其他可能性
說不定可以找到更適合的單位囉
因為看起來
如果不是你本身憂鬱傾向過度解讀別人的說法
那就只是這地方不適合你而已
真的不用把時間花在跟這些人周旋
以上
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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