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量血壓是醫療行為還是醫療輔助行為?
請問各位先進學長姊們:
量血壓到底是醫療行為,還是醫療輔助行為?
上課的時候老師說是醫療行為,並提供資料佐證。
『為了正當用藥,使用血壓計替患者量血壓,屬醫療行為。
(64.12.22衛署醫字86991)』
但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醫療輔助行為之範圍
(十)病人生命徵象之監測與評估。
載明了生命徵象監測與評估是屬於醫療輔助行為。
老師課堂上表示量血壓是醫療行為,
此行為會牽涉血壓的判讀與診斷的確立,
因而屬於『醫療行為』。
我在課堂發問:『如果Order開立:check BP Q1H,
假設在0800機器自動量的時候,病人肢體用力或移位,
我用我的專業評斷這個血壓是不準的,因此在0900還沒到時重新測量一次,
那我算是違反了嗎?』
老師說是,而且涉及『業務範圍以外 』...
這...?!
(((意思是說以後醫生自己量血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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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個議題,還有一個就是護佐、助理員到底能不能量血壓?
我的認知是不行的,
因為不管是醫療輔助行為,或者醫療行為,
他們都不可以執行這項操作。
護理人員是因為受過訓練,
知道壓脈帶怎麼綁、
綁太鬆或綁太緊都會造成數值異常,
也知道基本的數值異常如何比較跟處理。
但就我所知,有些醫院跟安養院,
是讓助理員跟外傭執行量血壓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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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39.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438667525.A.B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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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這個問題,一來是因為我看到醫院雇用助理員來分擔護理人員的工作,
進行了量血壓這個動作,美其名是分擔工作,
但其實應該是要增聘護理師,而不是助理員。
第二是我確實有看過助理員測量有誤,差了20mmHg以上,
導致病患差點要用降壓藥
(沒有要指責助理員的意思,是站在病人安全的角度),
變成後續全部病人,護理師都自己量血壓(工作負荷更大)。
第三是助理員、衛教師出爐,紛紛刮走了護理師的專業,
那護理的專業到底還剩下什麼?
所以職責畫分清楚,該護理師的工作就是護理師的,
是權益也是保障...
才延伸出我後續的這些問題...
※ 編輯: Hotalu (61.56.139.91), 08/04/2015 16: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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