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喪假的標準?!

看板Nurse作者 (小晏)時間9年前 (2014/08/26 14:1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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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這個部分是有法規規定的 先看勞基法第43條 http://ppt.cc/A9Km 第 43 條 (請假事由)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中央主管機關訂了勞工請假規則 http://ppt.cc/Z2UH 請看第三條關於喪假的部分 第 3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給。 這些規定不是醫院可以隨便訂的 各位有空可以看看勞基法 發現醫院違法的部分可以寫信到各地勞動局投訴 雖然我之前寫過他們說到醫院查沒有找到違規事項 但我想大家一起多寫幾次他們應該就會比較謹慎處理 一起為自身權利努力吧! 附上台北勞動局勞資信箱網址 http://ppt.cc/V9s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35.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urse/M.1409033441.A.698.html

08/27 02:25, , 1F
推一個
08/27 02:25, 1F

08/27 09:01, , 2F
實際多了
08/27 09:01, 2F
文章代碼(AID): #1J_2JXQO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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