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實習護士擬增 護理團體反對
原視 – 2012年4月12日 下午10:02
【Langus/Sai】
衛生署4月5號對於「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護校畢業的實習生可
在醫院實習15個月,延長到4年,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豔表示不讚成,因為現
在許多醫療院所的人力不足,如果延長沒有護士證照的醫護人員投入醫療工作.將影響整
體醫療品質。
衛生署副處長表示,輔助人力是以團隊為前提,輔助一般護士人力不足的部分。護理人員
權益促進會在會場內表示,不讚同因為現在的考照率低,就將實習15個月放寬至四年,且
薪資只有正式護士薪水的1/3。
對於這種情形,五峰鄉衛生所護理長也說,有無護士執照在衛生所的工作內容是不同的,
但也提到如果畢業生一直未能考取護士執照,就不能繼續從事醫療工作為病人服務,倒也
是一種醫療資源上的損失。
五峰鄉衛生所護理長海倫表示,在鄉內如果未在考照期間有的民眾會去打工、或是去診所
當掛號人員,但這樣在學校所學都沒有用上,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豔也表示,
現在的畢業生考取證照的比例很低,未來衛生署能儘速擬定醫人人員培訓方案,輔導未考
取執照的畢業生考上證照,在會中衛生署也表示會和相關單位檢討目前的考照制度
http://tw.news.yahoo.com/%E5%AF%A6%E7%BF%92%E8%AD%B7%E5%A3%AB%E6%93%AC%E5%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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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反對
那這麼傑出的計畫當初是哪幾位高手提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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