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這樣對嗎?

看板Nurse作者 (溫水煮青蛙)時間13年前 (2012/03/06 00:0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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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cNc ( )》之銘言: : 小妹我在某間署立醫院工作 : 一月份新的阿長新上任 整個制度大翻遷 : 但我資淺我不知道阿長這樣的行為對還是錯 : 想請各位資深學姐幫我評估一下 : 首先 我們病人異常事件 要寫RCA 都丟給另外一個學姐做 : 它只會催她快點交 (RCA是誰該做的?) : 我同事A懷孕了 我們醫院規定七個月才能不上夜班 我同事吐到胃都跑出來了 還得上 既然是署立醫院, 更應該遵循法令 政府沒有規定胎兒幾個月大才算是懷孕, 所以只要 ICON +ve 就算 依法懷孕婦女可以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不得在 10pm-6am 工作 ------------------------- 勞基法 第 49 條 (女工深夜工作之禁止及其例外)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不在此限 (中間省略) 第一項但書及前項規定,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第 51 條 (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 不得減少其工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0.2

03/06 10:21, , 1F
如果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法並無規定懷孕不能上夜班
03/06 10:21, 1F
文章代碼(AID): #1FLEDH3x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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