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見過這麼沒醫德的醫生!!!!
※ 引述《smallbesammi (浮萍)》之銘言:
: 禮拜六 天氣很冷的隔天
: 我因為肺炎收門診住院 我媽則是因為心臟不舒服醫生怕會是心肌梗塞所以建議改掛急診
: 掛了急診抽血等報告 我先回家拿要住院的東西之後
: 再到醫院聽我媽的抽血報告跟辦住院手續
: 到了醫院之後 就看到急診醫生很不耐煩的坐在椅子上
: 我過去之後他就翻著抽血data說:你媽的抽血報告腎臟功能比較不好
: 可是心臟功能還ok不到健保局收住院的標準 暫時先留院觀察一天
到此醫師沒有錯
: 我:是喔~可是我等一下要去樓上住院~就我媽一個人怎麼辦
: 醫:健保局不管你這些 你媽的抽血報告就是不能住院
: 我:我知道 可是問題是那留院觀察一天之後呢?
: 醫:留院觀察一天後回家 禮拜一在掛心臟內科門診
: 我:可是問題是 我家就我媽一個人在家耶 那怎麼辦
: 醫:我知道你們就是想住院而已 健保局不管你們這些~
: 如果你真的不放心的話 我可以在收他在急診多住一天觀察(冷笑)
: 我:....(真的很火大不管說甚麼都回我說健保局不管我這些
: 我當然知道健保局不管我這些 後面還有讓我更生氣的)
: 說到最後 完全沒有共識 而且這個醫生完全沒有想要幫我解決我的問題
: 他留院觀察我媽媽在急診 那我不就還要再從樓上病房跑下來顧我媽媽
: 越想越生氣 我就走回我媽病床 走到一半 我想到如果回去的話起碼可以請社工幫忙吧
原PO有清楚社會工作師(社工)的功能嗎??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2條:
本法所稱社會工作師,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
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
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
同法第12條:
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
處置。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
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
醫師不是社福工作者
有法定事由 請找醫院
要找社工請上班時間找 幫助你實現社工法第12條第3款的事項
: 我就跟那個醫生說...
: 我:你不收住院 那你也幫我轉介一下社工吧!
: 醫:為什麼我還要幫你找社工~社工你不會自己找喔~還要我幫你找喔!!!
: 聽得我快氣死了
: 一般民眾會知道要找社工幫忙的有多少?原本想說找社工 辦喘息服務
如果你要找社工 也是上班時間找 不是要醫師幫你找
喘息服務的定義如下:
喘息服務是因應長期照護所創的一種服務設計,用來暫時替代照顧者之照顧責任,
提供全日日常生活短暫托顧的機構,使家庭照護者獲得短暫休息的機會,預防照顧
者成為下一位受照顧者,並減輕照護者的負擔,讓照護者及其家人能走更長遠的路。
服務對象:
1.設籍縣市並實際居住,三個月內未住過護理之家或安養、養護機構者,且未接受社政
所提供之居家服務。不得逕由醫院直接入住。
2.失能個案實際由家屬親自照顧者,若已僱用外籍監護工或看護代為照護之家庭,不得
申請。
3.經評估其日常生活活動無法自理,且無傳染性疾病或攻擊性行為等,符合護理機構評
估標準,為家人長期照顧之個案。
你要申請 請找各縣市衛生局或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 而不是要求醫師幫你找
這個不是醫師的法定義務
: 因為我住院我媽一個人在家應該算是獨居老人了
獨居老人跟可不可以自理是兩件事情
: 結果那個醫生居然這樣回我~從一開始的"健保局不管你這些"到社工事件
: 我真的整個超火大的
: 就跟護士說~幫我叫你們的值班阿長過來 我要投訴~
: 我只能說~對不起啦~當班的護士妹妹~我真的太生氣了~害你們進退兩難!
從頭到尾 醫師依注意能注意有注意的事項都有達成 (診療)
剩下的就是家屬自己要做的事項
強迫別人做沒有義務的事情 要注意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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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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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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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同為醫療從業人員 應該會了解每個醫事人員要做的事情
醫師就是要問診 評估 下診斷 給醫囑 完成SOAP
護理人員就是去遵從醫囑 給藥 照護
醫檢師把醫師要判斷的臨床數據給做出來
醫放師執行X-ray CT MRI 正子顯像等等 看看有無特殊影像
物理治療師幫病人做復健 並注意某些事項 不要讓病人再受傷
用嘴巴要求是很容易 但是要考慮你要求別人 別人的工作義務不見得是該做的事項
在醫院已經看過很多很情緒性的民眾 沒錢 就在吼為什麼沒有健保床
然後沒醫德三個字就出現了
難道連護理人員也很情緒性要求醫師轉介??
該請看護就請 說實在就算找了社工師
然後評估原po媽媽並不符喘息照護的規定
那是不是又要罵政府很冷血
※ 編輯: chunchieh 來自: 114.24.60.105 (12/10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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