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專案報告的第一作者一定要是護長嗎?
※ 引述《thomas5678 (thomas)》之銘言:
: 從去年開始 我就開始進行一長串的專案活動
: 說實話 名單上掛了3個人的名單
: 但是 實際上的流程,措施執行,發問卷,收案,統計
: 全都是我一個人完成的(超級辛苦的)
: 後來護理科說要投稿 我家護長就變的很積極
: 把我的專案拿去修改 就說因為是醫院的東西
: 所以必須交給他
: 如今 內容也修整的和原先的不太一樣
: (大綱內容還是相同的,只有參考文獻不一樣)
: 多次詢問護長 作者排序問題 都不回答我
: 投稿在即 第一作者也被變成護長
: 護長說 這是護理科長官們意思
: 請問大家在專案投稿的部份也會這樣嗎?
: 明明是自己寫出來的東西 被拿走修改就算了
: 作者排序卻不能自己做主 接受輔導修改內容也變成護長接受輔導
: 各位寫過專案的前輩們
: 醫院的專案都會這樣嗎?
: 東西都變成醫院的 第一作者變成護長
: 我家護長說 每一家醫院 每一個單位都是這樣
: 真的是這樣嗎?
一份正式的報告
按順序作者的前題是--此作者對報告的貢獻度來分
第一作者"理應"是對報告做最多事的人 或是直接執行者..
輔導人員(通常是長官或是指導教授)"理應"掛在最後一位..
當你對報告作者順序有問題時請勿將報告送出 或是簽署任何單張
甚至中斷報告的執行..
協調好再送出吧..
題外話:
有的醫院規定主管級人員的專案 該主管必須掛名第一作者
不然就不算是他的主管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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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272 來自: 220.133.212.196 (05/3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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