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的理由

看板Nurse作者 (回台北是很煩的事)時間16年前 (2008/05/12 03:3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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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ecyst (博多拉麵)》之銘言: : 昨天她口頭上跟阿長說明年不想做了 : 阿長聽了很火大 : 就不斷的找小事情為難她 : 讓她很難過 : 不知道有沒有甚麼理由是可以馬上離職的... 我實在很想知道..是不是只有護士要離職這麼難 其它職場也會如此嗎? 一旦提了離職的話,要不就是被壓著不讓走,要不就是處處刁難讓我們打消辭意 我們的單位,也是要離職前兩個月要說 這是護理部的內規吧,我猜 .. 兩個月或一個半月不一定,好像是看提的時間和阿長的決定 之前有個同事就是提說找到新工作了,不走不行 阿長也是不得已放人,印象中如果是這種理由走人 好像還可以比預期的時間更早一點點走 我在的單位,應該算是流動率高的地方 公務人員不說,契約來來去去還滿常的 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為什麼離職不管任何原因 離職單上一律都是"解雇"呢? 順便問問其它版友,有離職過的都是被蓋"解雇"嗎? 可能我想太多,我老是覺得這樣的感覺,好像我們做錯事被開除一樣 但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感覺醫院就是走了就自行負責的 之前好像有離職的同事問過護理長,為何是"解雇"? 阿長的答案好像是:"是人事室決定的,不是護理部!" 阿..請問這樣合理嗎.?? 上面都是題外話啦 說到原po提的""離職的原因"" 我就聽到最近 A同事因爸爸生病,需要照顧 她家又是住在中南部的 於是她和阿長提說要離職 回家照顧父親 沒想到... 這樣的理由,阿長非但不接受 反倒很生氣的罵了一頓,說她"沒有職場倫理" 因為她到職不滿一年 <我們是有簽約,但那是形式,並沒有說一定要做滿一年或要賠償什麼的 做了滿一年,二年...,也不用再續簽約的> 她有說明離職的原因,阿長仍然很火大罵了一頓 旁邊副護有幫她說話 啊沒想到... 阿長又開砲了,對副護說:"你要幫她說話,也一起走啊!"" 同時期,有另一新人做不到一個月,因上班和上課時間軋不過來 於是也提離職了,過程很順利,和上面那個完全不一樣 我同事是說,因為新人還在試用期,做不滿也不會怎樣,要走都可以走 因為我只有在這裡有工作經驗,不了解別的醫院情形 不過我工作地方也不是臨床,只是大家都覺得"很閒很閒的XX" 我想知道是不是護理界的行規是要做滿一年才算有""職場倫理""? 還是護理界的高官們,就是不願意"好聚好散"? 還是我們這種中南部離家工作的人,就是不該回家孝順父母嗎? 可能當官的有當官的考慮吧... 就像當初我面試時,官問我:"會不會做不久,就想回家 不想做了?" 當官的總是擔心我們這種離家工作的,因為家庭因素而落跑 難道住同一縣市的人沒有家庭因素,沒有父母嗎? 到底要用什麼樣的理由,才能好好的離職呢? 本來我還在替我離職的A同事 抱不平 結果我 同事C 告訴我 前兩個月離職的B同事 她也是跟大家說她離職的原因是爸爸生病,要回去照顧爸爸 我也是信以為真,畢竟這種事,一般人應該不會隨便說吧 況且B是我同學,應該不至於亂說吧 結果 同事 C說; 要離職的 B 其實人還在台北啊 也沒回去,好像是要準備考試...!@#!#%!$ ......聽了頓時無言以對 原來大家為了離職,理由是真是假,已經不重要了 只要阿長高興,肯放人就夠了... 不過可能阿長這麼多年來 就遇到有人說要返家照顧雙親,事後卻發現 其實人還在,甚至回院內當助理什麼的 <我們阿長最討厭離職的人回鍋當研助或其它相關工作 她認為離開護理部,就別回來了...> 可能阿長也因為這樣 對我們這樣屬下 沒信任感了.. 離職的原因真的很難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42.116

05/12 18:16, , 1F
感覺這位阿長很....人家回不回來要去哪關他什麼事
05/12 18:16, 1F

05/12 23:03, , 2F
被解雇可以領失業金
05/12 23:03, 2F

05/13 21:56, , 3F
我也曾經要離職理由是母親身體檢查出胃部可能有腫瘤
05/13 21:56, 3F

05/13 21:57, , 4F
結果護理部主任要說如果有緣的話<有緣>的話就會在身
05/13 21:57, 4F

05/13 21:58, , 5F
邊...還說要我在台北租房子帶母親到自己醫院就醫....
05/13 21:58, 5F

05/13 21:58, , 6F
真的是莫名奇妙講一些爛建議,之後還嗆話要讓我沒工作
05/13 21:58, 6F
文章代碼(AID): #189qenRj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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