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掘金尋求交易躲避奢侈稅 安東尼麻煩不술…
※ 引述《Diawara (郵差又來按陰陽嚕)》之銘言:
: 推 Ayreon:請問AI最後一年有player option嗎?否則如何跳脫? 05/11 12:03
有,明年是AI最後一年合約,AI有球員選擇權
本來雙方應該有默契是AI跳脫明年的2000萬
然後簽一份少一點(<1500萬),長一點(>3年)的約
但是考量到今年季後賽完全被痛宰
打得比老鷹還爛
可能會使計畫生變
我認為球團可能希望再觀察一季
也就是使AI不執行跳脫
明年以最後一年2000的合約留校察看
一方面是在給AI一季的機會
畢竟今年只是AI呆的第一個完整球季
另一方面也給管理階層一點琢磨的空間
研判AI留隊能把金塊帶到哪裡
當然AI也有可能執行跳脫直接去自由球員市場
但是有能力簽千萬自由球員級的球隊
大都是樂透型已脫產球隊
這種球隊不會想要吸納一個34歲
還想拿3年以上長約的球員
有能力給能AI想要合約的球隊只有母隊金塊
而AI的個性也很難會接受拿底薪到強隊當替補
或是拿個1.2年的中產之類
所以我大膽預測
今年AI會繼續完成他的合約而不選擇跳脫
而金塊明年如果在2月還是像本季一樣
在8-10名徘徊
AI以到期合約之姿被交易是在所難免的
但是如果能打到西區6強
季後賽突破第一輪
AI就可以得到續約
但會以高級助手之姿輔助其他球員
: 這一刻還是來了
: 我擔心的事果然還是發生了
: 大家褲帶拉緊一點 挫著等吧
: 下季三巨頭Camby Melo AI一定有人會走
: 金塊陣容會有不小的變動
今年三巨頭都健健康康的
三個也都幾乎打出職業生涯新高數據
AI:上場時間、命中率、最後一擊數、助攻失誤比
Melo:命中率、籃板、助攻
Camby:上場場數、籃板、火鍋、抄截
但只有打出這種戰績
這表示三人連線化學效應很低
連我都認為三巨頭是該分手了
但一旦分手
參考今年太陽小牛的例子
這種改變球隊樑柱的交易最好是開季就換好
以免磨合期不足
如我前面所提到
AI的合約在金塊三巨頭裡對管理階層而言
是三個裡最進可攻退可守的
剛好又是三個裡面市場價值最低的
反成為三個中最不會在明年"開季前"被交易的人選
但是Camby Melo就真的很難說了
Melo的優勢在年輕有潛力
留隊機會最大
劣勢是領導與心態都不是很突出
目前看不太出來有成為"超一流"球星的樣子
但合約是挺漂亮的
4年1500萬
以他的身手算是非常合理
又有一定年限作保障以防他打打就落跑
市場價值在於:缺乏明星級主將的年輕球隊有很大的吸引力
已有明星球員但打不出戰績的中年球隊也很有換換看的吸引力
但換到的球員肯定都不會比他的能力強
Camby的合約以現在來看並不誇張
下一季開始是剩下兩年平均880萬
真要交易反倒不難
因為只要他可以打一年
剩下一年就算廢了也好進行再交易
市場價值在於:想積極補強的強隊
中等年齡球隊如果缺內線也會有興趣
但換到的球員肯定都不會是太有潛力的明星小將
中等綠葉(球隊的第3人以下)+肉棒應該是換到的最好報價
他和Melo的交易怎麼換都不會賺
如果真得要交易
一定一定要把今年看起來終於可以打的Kmart一起交易
金塊脫離高薪球隊就看這一手了
其實Melo被交易的可能真的不大
但是當前的情況是
Melo是從非賣品
變成可以聽取報價的商品了
因為金塊還擁有一個潛力十足的球員JR
JR跟Melo不同的是他沒有一進聯盟就有明星光環
教練可以管得動
管不動也冰得動
冰不動也交易得動
所以傑傲不馴的他
職業生涯的前三年總是坐板凳要不就是打包換隊
今年中期解凍的JR
處理球能力與心態成長很多
頗有初進聯盟Kobe的味道
是金塊"訓練一番"後
可以委以大任的球員
Melo也是不賴啦
但是這三年年打近40min
他處理球的能力完全沒有進步
只有進攻的成功率變高
這是我一直很失望的
所以Karl愛用3號戰術是有理由的
因為3號戰術至少球有流動
被包夾或是有空檔會給得到(但是仍然單調)
15號戰術真得只有15號一個人打得很高興
其他四個都在等你打進
被包後只能硬上進攻犯規或亂傳失誤
這點真得不是一個明星球員該有的
應該說沒有一個明星球員面對包夾時這麼不會處理球的
不過命中率很高是真的
但連JR面對切入時的包夾傳球都快比你好了....
Melo如果留隊後
(也就是可能AI季中走或是季初Camby走)
如果還是那樣
管理階層會嘔死
話題岔遠了
重點是Melo、Camby、AI都不是不能動的
動AI最好的時間是季中
但動Melo、Camby反而是季初最好
因為我很還有相應的JR、Nene可以用
前提是JR的成長以及Nene的健康
我當然都對這三個人有感情
只是提出一個未來金塊可能的未來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0.3
推
05/11 14:08, , 1F
05/11 14:08, 1F
推
05/11 14:24, , 2F
05/11 14:24, 2F
推
05/11 14:38, , 3F
05/11 14:38, 3F
推
05/11 15:46, , 4F
05/11 15:46, 4F
推
05/11 16:05, , 5F
05/11 16:05, 5F
→
05/11 16:06, , 6F
05/11 16:06, 6F
推
05/11 16:20, , 7F
05/11 16:20, 7F
推
05/11 16:27, , 8F
05/11 16:27, 8F
推
05/11 16:31, , 9F
05/11 16:31, 9F
推
05/11 16:47, , 10F
05/11 16:47, 10F
推
05/11 17:53, , 11F
05/11 17:53, 11F
→
05/11 18:06, , 12F
05/11 18:06, 12F
→
05/11 18:08, , 13F
05/11 18:08, 13F
推
05/11 18:10, , 14F
05/11 18:10, 14F
→
05/11 18:10, , 15F
05/11 18:10, 15F
→
05/11 18:11, , 16F
05/11 18:11, 16F
推
05/11 18:18, , 17F
05/11 18:18, 17F
→
05/11 18:20, , 18F
05/11 18:20, 18F
推
05/11 19:21, , 19F
05/11 19:21, 19F
→
05/11 22:03, , 20F
05/11 22:03, 20F
→
05/11 22:04, , 21F
05/11 22:04, 21F
→
05/11 22:05, , 22F
05/11 22:05,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