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看板NtuDormM4作者 (Taciturn.)時間15年前 (2008/08/25 23: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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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rechte (正義)》之銘言: : ※ 引述《hom (hom)》之銘言: : : 看了前幾位社胞的文章 再加上自己晚上去跑過一次的親身體驗 : : 發現這樣的環境根本就不是人待的 : : 明明尚未完工 就叫學生進住 : : 只為了顧全男一那邊的新生 就犧牲我們男四社胞 真是太不公平了 : : 建議大家有辦法蒐證就蒐證 : : 日後可商量由生治會代表男四 向學校要求賠償或減少下學期的住宿費用 : : 之前的男四竊案也是有許多社胞的努力及蒐證才有和解賠償的結果 : : 希望會長能幫忙籌畫此事 謝謝 : 建議: : 男一住宿的男四學生可以考慮繼續"暫住"男一舍,直到男四徹底完工為止再搬回來, : 相信卓越的台大應該不會使用強力手段驅趕學生,讓學生露宿街頭吧。 : 至於因此導致男一新生入住遲延之責任,就由卓越的台大負擔不就好了? : 反正你表我,我就表你,這本來就是個互表的世界嘛~~ 原訂施工日期只到23號喔,不知道營繕組有否驗收? 沒驗收→叫學生進駐,讓學生進駐未驗收之工作建築物… 有驗收→這種施工中的狀態可以算驗收ok的話,營繕組的眼睛長? -- 使得男四變這樣也不是輔導員的錯喔~ 吃了輔導員對於工程也是使不上力啊~ 他只是代表學校的住宿服務組而已喔~ 讓我們給輔導員一個掌聲吧~啪啪啪~ 真的可歸責的還是總務處營繕組。(負責整修工程,以及相關驗收) 以及那個從頭到尾沒看過出現的金葳公司, 以及監造單位朱容兩事務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5.103 ※ 編輯: trooper 來自: 140.112.215.103 (08/26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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