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吵人安寧

看板NtuDormM1作者 (浩浩)時間13年前 (2011/03/04 22:22), 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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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453k786 (廷哥)》之銘言: : 今天凌晨五點 : 我被一群人的聊天聲吵醒 : 吵到睡不著 : 我就出去看 : 大約7.8個人在男一外面吸菸區那裡聊天 : 我在陽台跟他們喊說請他們安靜 會吵到人睡覺 : 其中一人竟回說不會啦(幹我就被你們吵醒) : 回到床上後 : 還是很吵沒有安靜的跡象 : 後來室友起床(6點)我就請他幫我喊一下因為我有點懶得下床 : 他跟他們喊說叫他們安靜有人還在睡覺 : 有人竟然回說那就叫他起來啊 : 還說自己叫陳皓宇生傳二住男三XXX室(我忘記數字) : 我當時在床上聽得很憤怒 : 明明吵到別人態度還這魔差 : 一副不然你要怎樣的態度 : 我就衝出去陽台 : 跟他們喊說你們態度也太差了 : 吵到別人睡覺還這麼囂張 : 其中一人竟然還回說不然你下來啊 : 我就衝下去去警衛室想請警衛叫他們離開 : 警衛說他們很早就在那裏一開始小聲後來越來越大聲 : 他說過了也沒辦法 : 說要請教官來勸 : 我就打電話給男五的一個教官 : 教官說他會過去處理 : 後來過20分鐘後他們才不見 : 評論: : 1.幾乎沒遇過這種人 : 自己犯錯還毫無知錯改正之意 : 還反嗆別人(例如叫他起來啊 不然你下來啊之類的) : 這種人竟然還是台大學生 : 幹 真是恥辱 : 2.從這件事讓我感覺 : 是不是只要以後 : 深夜或凌晨 : 交誼廳或是吸菸區一群人聊天聊得很大聲 : 屢勸不聽也拿它們沒辦法? 你好, 我是本人陳浩宇 這些事件 有很多事情得釐清 在下當天一點就已躺平於床上 準備就寢 而這件事情很多人可以作證 且宿舍有監視器 可以證明在下於兩點以後就沒再出過宿舍 也不知道幾點在男一有團 整件事情 當事人可說是被陷害的, 而且在下是男五 並非男三 本人也沒有如此白目 而在下也已許久不再碰酒精飲料 在下也正在查出是誰冒用我的名字 在沒了解事情真相的你們 這樣胡亂洩漏個人資料 這樣做是否妥當? 本人也想與當事人當面詢問 了解更真實的事情 以及那些人的外貌 好進一步調查 假如這件事情沒有得到完善的解決 本人可能會打算訴諸法律途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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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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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ㄎ 法律途徑真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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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害別人也太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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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真的話也太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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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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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原PO提出證據證明他確信是生傳系XXX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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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其他人聽到有人自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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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採取法律途徑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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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去找自稱是你的人採取法律途徑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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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洩漏什麼個人資料嗎?當事人只是把事實說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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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冒用的人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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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我是室友。我確實也聽到他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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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被陷害的話 那當然大家都聽到一樣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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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採法律途徑那你也要有本事找出冒用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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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咪
03/08 18:07,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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