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明天中午12:30學務處要修宿舍管理辦法
另外,針對其他要修正的法條
19-9 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改成
非經許可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19-12禁止宿舍公共區域堆放雜物。(新增)
19-13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這些還沒經過舍胞大會的討論
我有兩個疑問,第一是如果修正的法條是跟宿舍相關的
那是否應該讓宿舍的代表擁有"出席"的權力呢
據我所知,男五生治會長僅是"列席",
能有投票權利的是三名學生代表(學生會、學代會、研學會各一)
這對我們來說實在太不公平,明明各棟生治會也曾經選過在校務會議上的一名代表
理論上來說該名代表應可稱得上有代表性
這還麻煩宏恩學長在會議上轉達。
第二,宿舍生治會太晚知道即將要修改這些法規,
既沒收到公文通知,也沒有其他擁有出席權利的學生代表,組織性的詢問各宿生治會意見
前者是目前制度上的缺陷,但後者實際上應是能夠透過學生代表的努力避免的
生治會無法在這裡直接替代舍胞表示男一意見,板上的意見也不可能。
在現有無法有宿舍代表參與修法的缺陷體制下,
對能去出席的代表來說,最有力的argue應該是"宿舍們的確是這樣覺得的"
我們男一的舍胞大會是室長會議,170人,已經等於有七成的代表性了
這樣的門檻是男一舍胞努力的結果,男一生治會也投下了很多準備時間與精力
若我們能及早舍胞大會上討論以上問題
或即使今天不是正好在近期舉辦舍胞大會,也有召開、準備臨時會的機會
如此討論出來的結果對與會代表來說,相信絕對會是最能與校方溝通的籌碼
以上,還要麻煩學長轉達給修法會議和學代、學生會們
回到法條上
19-9 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改成
非經許可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19-12禁止宿舍公共區域堆放雜物。(新增)
19-13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在還沒有經過公眾討論前,我的個人意見是這樣的
19-9之所以會存在,依據男一輔導員的說法是因為怕寵物有危險性
例如之前有蛇跑掉囧,舍胞人心惶惶怕被咬。
所以依循此脈絡,有資格同意、許可的,應該是整棟舍胞的審核。
所以在我的想像中,理想上這是一個個"個案審核"的問題
經過溝通,若有人覺得不安或會有危險,那就不能對個案放行
討論場合可能是有公聽會等(哀成本大)
拍謝有點事,剩下的待補,希望能來的及趕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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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7:0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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