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搭機安檢新修正 有條件放寬攜帶部分物品
赴美要注意? 搭機安檢新修正 有條件放寬攜帶部分物品
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06/09/27 09:14 記者:記者黃志偉台北報導
先前英國逮捕到恐怖攻擊份子,使得美國立即頒布更加嚴格的安全措施,
現在情勢緩和下來,美國國土安全部運輸安全署(TSA)發布最新航空緊急修正案,
放寬部份攜帶物品可登機。
為加強因應國際恐怖攻擊情勢,
美國TSA曾於今年8月10日及16日兩度發布航空緊急修正案,要求所有搭乘飛美班機及
美籍航空公司班機之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或於手提行李中放置液體、膠狀及噴霧類
等物品,如飲料、洗髮精、防曬油、乳液、牙膏、髮膠等。
而台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特別於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B7登機門前
及第二航廈C6、C7及D7登機門前,設置第二道安檢線,
針對搭乘飛美班機及美籍航空公司班機旅客實施第二次檢查。
美國TSA於當地時間9月25日再次發布航空緊急修正案,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要是調整有關旅客隨身攜帶或於手提行李中放置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規定
,允許旅客將放在大小為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
經由航警局安檢後攜帶上機,但每罐容量不可超過3盎司(90毫升);
如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物、糖尿病
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或膠狀物品,若未放在前述之透明塑膠袋中,
或其每罐容量超過3盎司(90毫升),則應在通過第二次安檢線時,
徵詢航警局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人員同意後,方可攜帶上機。
民航局提醒赴美旅客,為了便利登機程序,隨身行李最好盡量簡化,
如有任何疑問可詢問所搭乘的航空公司,旅客還是得提早至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
我的疑問是...
允許旅客將放在大小為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
我要自己去找個袋子嗎?
不過這樣一來可以敷面膜了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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