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置底

看板Non-Graduate作者 (夢回1982)時間17年前 (2007/04/30 07:39),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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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ou_out 看板] 作者: backto1982 (夢回1982) 看板: You_out 標題: 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時間: Mon Apr 30 07:38:41 2007 http://kuso.cc/1zNf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院臺防字第0960008291號 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附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院  長 蘇貞昌   徵兵規則第四十條修正條文 第 四十 條 本規則除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 文,自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徵兵規則第二十八條修正附件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區分 申請延期徵集入營原因 應繳證明 准予延期入營時限 類別 一 已屆役齡之兄弟,除身心障礙、痼 戶口名簿影本、部隊 至其兄弟一人退伍 疾者外,均已在服義務役兵役現役 或入營證明或醫療機 時止。 者。 構診斷證明。 二 本人因病或受傷不堪軍事訓練操作 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以一個月為限。 者。 三 配偶分娩或在一個月內分娩者。 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自分娩之日起以一 其已分娩者,得由村 個月為限。 (里)長或提出戶口 名簿影本證明。 四 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或重病住院或 戶口名簿影本、醫療 以一個月為限。 死亡者。 機構診斷證明。其死 亡者,得由村(里) 長證明。 五 遭受不可抗力之事由,非本人不能 村(里)長證明。 以一個月為限。 處理者。 六 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所屬機構或公司證明 至返航時止。 。 七 因最重本刑非屬有期徒刑以上之犯 司法機關證明。 原因消滅時止。 罪嫌疑在羈押中者。 八 服役之兄弟姊妹一人以上因作戰陣 國防部或內政部死亡 自陣亡或殞命之日 亡或因公殞命者。 通報。 起屆滿一年止。 九 二十歲以前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之 高中畢業證明或同等 至當年十一月十五 年學生,須參加專科以上學校或軍 學力證明或准考證或 日止。 警學校入學考試者。年逾二十歲已 報名繳費證明。 取得當年招生准考證或報名繳費證 明者,亦同。 十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生,當畢業之 學校畢業證明、准考 至當年十一月十五 年或已取得當年大學以上學校招生 證或報名繳費證明。 日止。 准考證,須報考大學以上學校或軍 警學校者。 十一 在入營日前或後一個月內結婚者。 雙方家長同意書或村 以二個月為限。 (里)長證明或其他 結婚證明文件。 十二 正在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 訓練機關證明。 至結訓之日止。 或委辦為期一年以內之訓練班受訓 中者。 十三 經報考當年國軍各常(預)備軍( 報名繳費證明、准考 至考試截止日為止 士)官班、志願士兵或相當班隊者 證或錄取通知書。 ,全程到考者至放 ,或已考取等待註冊、報到入學( 榜時為止,錄取後 營)者。 至錄取通知書所定 報到之日起十五日 為止。 十四 正在近海漁船作業中者。 海岸巡防單位進出口 以六個月為限,如 查驗證明及漁會證明 遇「烏汛期間」, 。 持有船員證之漁民 得再延長至冬至後 三十日。「烏汛期 間」之計算,以冬 至之前後各三十日 為準。 十五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休學期間,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復 至開學註冊之日止 欲提前復學或休學期滿,適逢寒暑 學證明或通知。 。 假等待註冊者。 十六 參加全國以上運動會比賽者。 相關機關(構)證明 至比賽結束之日止 。 。 十七 正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 在學證明、在校學業 至畢業之日止。 就讀者。 不間斷證明。 附註 一、 表列第二類或第四類之原因,延期屆滿,仍未康復者,由直轄市、縣(市)政 府酌情繼續延期。 二、 表列第六類、第十四類延期之船員、漁民,返航(港)後,即應向鄉(鎮、市、 區)公所報到應徵,在待徵期間,不得出航(港)。 三、 表列第九類之原因消滅後,已年逾二十二歲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 四、 表列第十類之原因消滅後,碩士班已年逾二十六歲者,博士班已年逾二十八歲 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 五、 以表列第十二類之原因申請者,以一次為限。 六、 本表未規定者,專案層報內政部核定後辦理。 --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79.243 --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79.243

04/30 10:44, , 1F
那看來當兵了XD 預官 志願役都沒看到能延過年的XDDDDD
04/30 10:44, 1F

05/10 02:44, , 2F
類別第十三點 延期入營期限 "全程到考者至放榜時為止"
05/10 02:44, 2F

05/10 02:45, , 3F
是什麼意思呀? 和前面一句"至考試截止日為止"不是矛盾?
05/10 02:45, 3F

05/12 10:38, , 4F
沒有矛盾啊!!! 要全程考試至考試截止日!!!
05/12 10:38, 4F

05/12 10:39, , 5F
sorry 打錯了 全程考試道放榜為止
05/12 10:39, 5F

05/12 10:41, , 6F
缺考到至考試截止日(志願役薪水還滿高的,建議考考看)
05/12 10:41, 6F

05/22 21:17, , 7F
打錯了 志願役薪水並沒有很高!!!
05/22 21:17, 7F
文章代碼(AID): #16DIp5ul (Non-Gradu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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