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主揪appovoa一事

看板NightLife作者 (熊出沒●_○)時間8年前 (2016/04/08 18:19), 8年前編輯推噓16(21547)
留言73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一、重點從來就不是質疑winnie是公關這件事 不要一直想模糊焦點轉到"證明她並非公關"上面 所有的疑慮都是她與公關"們"的合作關係 說大家都知道妳次次貼錢,是誰告訴大家的?不就妳自己講? 以前被揪營利的主揪也都說虧錢阿~ 二、這是關鍵的對話貼圖,避免說造假我連時間也一起拍了(4/4) http://imgur.com/a/yl7PR http://i.imgur.com/3WDgz5f.jpg
http://i.imgur.com/9X256ka.jpg
之前一直不想拿出來是想保護我朋友 他/她在ELE上班,可樂還是主管(副店),他/她是不可能直接站出來講的 喔對了怕有板友不知道,可樂是夜板前板主 因為揪團營利被爆,又牽涉到現實法律問題,先是暫停板主職務而後拔除板主資格 不起訴書文章連結在此 https://www.ptt.cc/bbs/NightLife/M.1418707790.A.F84.html 板友a1231056說不起訴不等於敗訴 恩這是當然的~因為連敗訴的資格都沒有就被檢方駁回 當然你也可以又說沒憑沒據的不可信, 那你不如說說人家幹嘛要沒事撒這個謊來弄妳? 至少我知道我詢問到的人證是如此講阿 還是只有妳的人證可以信?? 三、winnie一直在迴避很多問題沒有回答 1.為何你臉書跟其他粉絲專業負責人都打訂包購票找winnie? 2.sukai1010板友幫你打圓場說那是1/21發自介前的事之後沒有發 但你沒解釋就放任疑問在那邊??? 誰知道你之前到底搞什麼鬼?或是把發文改到夜板而已啊?? 3.你1/21剛發自介文,1/28第一次揪團文章代碼#1MevGCwf 你文章下面預計再收5男2女 卻在文章代碼#1MhBIlb7說出你1/28開了三個包廂??? 人哪來的?都夜板鄉民嗎?? 我以為sukai1010板友講的夜板都沒人了Orz 4.我也非常願意公開跟你的站內信呀但你好像很不願意就是了 至於a1231056、sukai1010兩位能看到妳的站內信內容 我相信你們一定有很棒的友情~才會如此相挺 但,能否別只是截圖一小段話阿??? 如我第一段就說的,問題從來不在winnie是公關上面呀 5.公關stevenB於文章代碼#1N0Z-vQd也跳出來說明過 "公關們"為了衝業績會輪流請她幫忙 再加上上面我公布的對話截圖,認定winnie與公關有合作關係 別再扯一般人跟公關訂包廂怎樣的, 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這邊是由公關為了衝業績主動找winnie幫忙揪人 按照板規5. 5. 公關禁止揪團,每位公關只能發一次[公關]標題之自介,不得再發文或推文內 推銷自己,違者直接刪文並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經查獲有公關或其團隊發文或推文揪團者(假揪團真公關賺業績),則永久水桶。 (包含:代訂各店包廂、或任何公關營利行為者。) 其實只禁揪已經算客氣了吧?????? 光是之前臉書跟粉絲專業訂購包廂找winnie這點就能認定代訂包廂這點了不是嗎? 四、有些人覺得我沒有處理ifun99的事 我第一時間就寄信給發文者,往後有需要幫忙調文章備份歡迎隨時跟我說(沒回我) 也一直在推文提到確有其事就快去提告 也有寄信給另個女板友說這是跟時間賽跑的事,要處理要盡快 而ifun99發文回覆說要提告後也先禁揪處理等待判決 也馬上去板務提出多重帳號處理 如今公告結果也轉錄到夜板來了(文章代碼#1N1oh3L4),好像也沒人覺得有啥阿 兩個帳號退註,四個帳號砍除 但你們若是要求我連他私下LINE你們或站內信怎樣的都得處理 是否太強人所難???? 至於板友a1231056在文章代碼#1N1bkJOj中說的前任,到底指的是前男友還是前任板主 板友們就自行公評囉,是說你怎麼截圖只截"跟可樂有關係" 而不是截我說"她是可樂前女友,都在幫可樂揪團"這段呀0.0?? 還有你說因為我禁揪winnie你就少了一個一起玩夜店的姊妹 奇怪我是禁揪團又不是禁止她去夜店,不能揪團就不去夜店了? 你也會揪團阿~她不能跟嗎= =?? 再者板友a1231056、sukai1010兩人質疑我擔任板主有利益回扣或找公關是為了自身免費 我非常歡迎你們舉證(但sukai1010又說我這板主都不跑夜店的搞得我好混亂阿) 舉證成功非常歡迎你們前往板務提出罷免案,甚至不用這麼麻煩我自己辭職都行 擔任板主以來,我想我最大的好處就是沒有人情壓力 我跟各主揪都不熟,我去查證是否營利或其他問題不必綁手綁腳 我想我也擋了不少人財路真是抱歉 板規的部份大家都可以再討論 我上任的第一篇公告(文章代碼#1IIcREaT)就說過對板規有任何疑慮都歡迎提出意見 但看一下該篇文章推文,似乎也沒人要提出建議阿 更不用說會想寄信給我提出什麼意見的了 徵選板主也沒人報名(聳肩 究竟是我個人對夜板沒熱情還是大家對夜板太冷漠?就見仁見智囉 另外依舊持續徵選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99.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ightLife/M.1460110791.A.0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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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整個概念是說在維尼是可樂女友的時候 幫忙可樂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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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能掛可樂(主管)的名字 所以用維尼的名字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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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最重要的地方還是時間點? 如果依照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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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應該是在1/21發完自介之後 他們就沒有互相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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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因為我認識維尼到現在 我看到他連入場都要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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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了解他包廂狀況 收的人 給的招待 看起來都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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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有店家撐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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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理解 有誤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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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1/21這個時間點頗為關鍵~ :) 但維尼一直沒解釋清楚之前為何會是掛她名 也無法保證文章可能是從臉書改發到夜板 也因此我只是禁揪而非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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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單講就是版皇查證對象一人 正確性也沒人知道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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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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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跟winnie並無私交只是問她能否看就得到站內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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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不欠噴誰會噴你?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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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你們無交情啊? 所以你的查證對象只有維妮一人囉???? 這麼信任無交情的人阿XDDDD ※ 編輯: AJAYS (111.240.199.110), 04/08/2016 18: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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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今天我在臉書發了一篇這樣公關文的文章 不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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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公關 或是幫誰的忙 從此之後我不能在夜版揪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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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嗎 我的意思是說 今天兩邊發文並無重疊 而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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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夜版發文 後者的人數我不敢說比較少 但沒比前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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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去 所以如果不是兩邊發文 而只是換地方發文 我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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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所以我才會說1/21是個關鍵時間點囉XDD 但除此之外我們也不知道stevenB說的公關們請她揪人衝業績是哪時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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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查證對象而是你要裁決必須是你要提出證據吧 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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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自己澄清到以片面之辭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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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這不是夜版該管轄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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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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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ai1010有新的詞彙或新梗嗎??? 你們要我提證據我提了 又說我是片面之詞一意孤行 阿你這麼相信維尼的點~卻又是所謂沒私交的維尼告訴你的 我跟我朋友認識超過七年 你覺得我該信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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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如此結果讓我非常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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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JAYS (111.240.199.110), 04/08/2016 1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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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嗎?一直都是在強調你沒有確切的證據濫用職權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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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也糢糊不清請問那邊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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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私交是事實 我連她人都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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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板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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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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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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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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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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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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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好累噢下班再提供截圖.我說的就是把前版主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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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推文也有講不用打這種模糊仗.你一直在講他靠關係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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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跟飲料是情侶又說這牽扯到高層營利請問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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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敢公開證人證據是誰要截這種一小段話大家都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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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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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過幾次團好累啊比較想跟團比較輕鬆~她被禁揪之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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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自己揪~這意思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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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站內信根本沒重點只有你一直要人家承認彼此是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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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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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怕被效仿是什麼意思?如果你沒意指溫妮的行為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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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那怕鄉民效仿什麼??圖利特定公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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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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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的人流量能有這麼多就好了,可以不要再吵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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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換成別人,不會處置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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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在亂啥~揪不了包廂揪散客不就好了~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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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想夜板更好,但再亂下去沒有比較好,有疑問就舉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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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來噓文去~然後呢?週末了都出門去喝酒吧~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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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皇!隨便抓一個問然後捅我開心嗎?還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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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告訴大家我是可樂前女友你證實了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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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造成我很大困擾!在一件我沒做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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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上!跟他們大家好被傳出我跟他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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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說我跟steven也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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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也好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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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比較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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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和誰是男女朋友是重點嗎?跟誰訂包是重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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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個人的證詞就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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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再多方考證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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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就不對.然後問完硬要說人家是情侶.又要說圖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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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然後對話都打馬賽克不敢找出來對質.在說自己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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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夜版越來越少人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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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重點摘錄了\0.0/,總之:是不是情侶關係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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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截圖是舉證winnie與夜店人員有合作關係,公關們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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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業績主動找winnie幫忙揪人,此項則違反版規,為營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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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管沒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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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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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看來確實是違反了版規5。原來有這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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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心得,覺得Winnie無辜、版主查證不足且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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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版主。擋人財路者,易樹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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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希望不要有人再鑽版規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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