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聲明啟示
連我這在夜版潛水的都看不下去了
大家要的很簡單,你比照之前處理事情的標準來處理自己的事
居然辦不到??真不知你之前"果斷"處理的腦袋掉到哪去了?
神隱多天想出的結論是走法律途徑??而且還是用公告文的方式!
你真以為你當板主有這麼偉大嗎?
不管你到底想告刑事的哪條
我只能告訴你,你是在自找麻煩
你以為利用司法拖延最後就算沒成事情也拖夠久大家會遺忘嗎?
這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
就算沒誣告的問題,你可能也會有偽證的問題(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是你覺得告訴人可以不必當證人?
而且這種小兒科被告也不太需要請律師,交互詰問後我相信法官不是白痴
倘若在地檢就被打回票那你就更丟臉了...
亦或是最終目的是和解...?XD
明明很簡單的事,單據調出來就好,人數打出就好
比你走法律還要早澄清好幾個月的時間
你卻寧可繞道而行,可笑可笑。
你上週不是有開團?單據也拿不出來?這樣誰會相信你?
為何之前連別人的單據跟人數你都搞的出來
自己的反而無法?
我不認識楚楚,我也幾乎不跟團
其他常揪的主揪或許認識但我從未跟過
所以我也不是要幫誰說話
反倒是你的團我找了朋友去玩過2次
你有沒有營利對我而言並不重要
但事情被爆了出來,你是男人就該好好面對
不是東躲西藏就能讓時間淡忘一切
夜店圈的大小你自己知道,
名聲臭了可不像網路換個ID就好
奉勸你趕緊換個解決方法,別再執迷不悟了!善哉善哉ˊ_>ˋ
※ 引述《yowdee (可樂)》之銘言:
: 聲明啟示:
:
:
: 有關板友2013.08.02起,迄今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所張貼之相關貼文
:
: 對本人所做不實指摘,已造成本人名譽受損。
:
:
: 將此提起刑法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告訴
:
: 並且會近期張貼證實本人已提出法律訴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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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望請依照法律訴訟之真實性為解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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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請版務組回報其問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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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將以法律途徑處理其事物 本人在此聲明 不再多做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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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65.1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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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禮拜六傍晚會去台大~大概4~5點吧
如果你有揪團我就提早去~~被你單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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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Ba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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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腳比較長
※ 編輯: AJAYS 來自: 111.240.199.20 (08/09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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