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Nana揪團一事,請參閱
舊文欣賞
我們也希望你提出說明
對於大家的疑惑
夜版 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 引述《yowdee (可樂)》之銘言:
:
: 關於主揪Nana一事,請參閱:(藍色為nana說詞,紫色為板主群)
:
: 並已得知,友人陪同主揪今晚將前往luxy了解與調閱相關明細
:
: 首先
: 我已清楚說出當天收的錢與出的酒
: 我真的不知我哪裡沒有回答到問題
:
: 明細表牽扯到法律一事
: 感謝鄉民朋友告知
:
: 以上是nana的說法
:
: 當天明細有一隻氣泡酒(香檳?!)
: 但我確實並未收到店家招待
: 一開始我以為是因為那段時間我與壽星朋友去舞池跳舞
: 並未有機會喝到
: 但後來問清楚朋友當天確實並無香檳招待
: 或許是店家忘記招待了吧?
: 反正我沒有看到便是了
:
: 就主揪說法,因板主群協助主揪取得明細上有香檳招待款項
:
: 而主揪說明未有此招待,那是否主揪請店家 出面說明
:
: 板主群為了怕主揪消費權利受損 希望主揪能請店家提供書面解釋
:
: 為了保障主揪在消費行為上 因店家的疏忽 造成權利受損
:
: 相信消費者如有消費疑問 店家都會願意配合的
:
:
:
: 而由始至終我所說的4瓶酒裡都沒有包括那隻所謂的香檳
: 只有壽星所拿來灌自己的酒 + 3隻威士忌
:
: 3隻威士忌的由來:
: 第一隻乃低消買掉
: 第二隻於吧台購買 (不要跟我要明細,我自己連發票都沒有好嗎)
: 第三隻是朋友酒卡刷的
:
:
: NO.1:消費明細上,已有證明
:
: NO.2:關於此爭議,相信有很多鄉民都一知半解的,這個問題
:
: 為了確保主揪的權利,請主揪可向店家吧檯或是出納
:
: 懇請調閱10/24當晚的消費明細,竟然有那麼多朋友在場作證
:
: 相信店家也會願意配合的,店家營業結束都會進行盤點作業
:
: 便可得知當晚是否有出酒紀錄,電腦上也會顯示
:
: 這也是確保主揪身為消費者的權利,並請店家提出書面說明
:
: NO.3:所謂的酒卡是存酒吧?這點沒有人反應便可證實此事沒有爭議
:
: 我不知為何店家說我結帳時間與我真實結帳時間不一
: 或許可以請板主與我及其檢舉之鄉民一同前去店家詢問?
:
: 關於這一點,板主群解釋,明細是店家提供,並未造假
:
: 如對此有疑問,可請店家出面說明,以確保雙方之權利
:
: 此事礙於個資法與消費法問題,板主群便不出面詢問了
:
: 至於檢舉者已說明,待主揪有詳細的解釋證實無誤即可
:
: 如認為店家明細造假,主揪應保障自身權利是可以保留
:
: 法律追訴權的,提醒主揪這點喔!!!
:
:
: 另外, 我想想說的是,並非我不想出示明細表
: 因為我曾在板主要求我出示明細時
: 打去詢問店家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要調明細表需要複雜的手續和時間
: 當下我只請他幫我先問問看
: 沒想到板主輕易就調出來了
: 而既然板主亦已鎖定其法律責任之主題我也就此不便多說,只作澄清
:
: 板友有疑問或是請求幫忙,必要時板主群會在旁協助
:
: 但已引起法律相關爭議,板主群為了確保自身之權利
:
: 如非必要之時,板主群便以協助角色幫忙,當然
:
: 如主揪已有打去店家詢問,店家表示手續麻煩有意圖想推託
:
: 主揪是可以去爭取的,畢竟是應有的權利(消費者)
:
:
: DINO鄉民當日比較晚來
: 他是壽星的好朋友,特地趕來幫小妹妹慶生
: 因他表示自己買票進來可以換酒喝
: 我就沒有收取其包廂酒水費用
:
: 關於這一點,Dino鄉民已有張貼說明,另一板主也確實了
:
: 至於Dino鄉民的說法 文章17944(推文32F)與文章17992
:
: 請主揪與鄉民們自行參閱,板主群在此不再多說解釋
:
:
: 我想他或許是看了K大的文章所以以為有香檳招待
: 便有此一說
: 事實上那支香檳我並無把它納入4支酒裡的其中一支
: 而我認為那支香檳也並非重點
:
: 在此,有引起跟團者的爭議,跟團者已經提出疑問
:
: 身為主揪者,如實回答即可
:
:
: 我想板主或一些有在揪團的鄉民
: 也明白2隻威士忌+一些可樂就早已超過1W
: 先不說當天包廂有3隻
: 那位鄉民也有在文末表示 喝不爽
: 我只能說 1200 若能在單點店喝到爽
: 請聯絡我~我也很想跟
: 當天也有鄉民(我忘記是否檢舉的那一位)跟我們要一整杯純的
: 我們也是有給,並告知
: 酒是大家一起出錢SHARE喝的,所以可能無法一直給你純的
: 不然對其他人不公平
:
: 這就如同以往的月經文所說,如有疑問可參閱以前的說法
:
: 就像大家所說,怕給喝就不要開,怕喝不到什麼就不要跟
:
: 就這樣!!!
:
:
: 我並不是想模糊焦點
: 事件發展至此,有鄉民表示旁人都出來討論
: 為何當事人我在玩躲貓貓
: 我看見此話時實在難過
: 我也有自己的生活
: 並非24小時都能在線上
: 有時在外面用手機看了,也不方便回
: 即使我回文了,也都認真的交待事情
: 從一開始板主說要的 收入/支出 到 現在的酒的數量
: 我都有一一講明,若真認為我並無依問題解答
: 或許是我表達能力差,或是看不懂板主之言
: 還請見諒及明確指出
:
: 就如同主揪所說,但也請想想板主群的難處
:
: 難道我們沒有工作嗎??我們都24H監視者板務嗎?
:
: 有時也會在外面用手機看了,也不方便回
:
: 而且月底了 又到了要整理板務的時間
:
: 只要板主群能做的 也會盡量去做
:
: 就文章推文的部分鄉民們說法
:
: 一直希望板主群能夠給於應有的答案
:
: 板主群這點要說明:
:
: 結果的定奪固然很重要,但我們依舊要把事實澄清
:
: 以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作收
:
: 並非草草了事,且板主群審核著推文內的內容
:
: 是否有部分人未站在中立的立場?或是證實Nana
:
: 團所敘述之內容與檢舉者或板主群的疑問有出入
:
: 請板友們自行參考
:
:
: 以上是有關於主揪人解釋後,板主群給予的疑問與建議
:
: 竟然主揪已與店家取得聯繫,那懇請提出相關內容明細
:
: 已確保主揪權利與此事的結果描述
:
: -------------------------------------------------------------------------------
:
: 以下是個人看法:
:
: 坦白說,關於這件事情
:
: 我個人覺得主揪說法前後有出入
:
: 1.金錢問題
:
: 一開始說7男1女有收錢,照道理金額為8700
:
: 後面便說有一個男生是買票進來的所以只收取包廂費600
:
: 推 nana2:開團日期:10/24 跟團人數:鄉民3男 朋友四男1女(一男先買票) 10/28 21:46
: → nana2:集合時間:11:00 上樓時間:11:30 10/28 21:47
: → nana2:總收入:7200 一男收600包廂酒錢6600+600一女未收 10/28 21:48
:
: 一男先買票所以沒有收錢另一男買了票只收包廂費的情況下:
:
: 1200*5+600=6600
:
: 一男先買票只收包廂費的情況下:
:
: 1200*6+600=7800
:
:
: 就算加一個女生300怎麼搭也搭不到7200吧.......除非有多收?還是少收?
:
: 由鄉民們自己看吧!?
:
:
: 為何當初不說明清楚,後來才說有出入,這對鄉民看了來說有什麼感覺
:
: 2.酒量問題
:
: 有人說只看到三支,也有人說看到4支,總之有4支就對了
:
: 1支那天活動調酒 3支黑牌就是了
:
: 那些證明說有4支酒的鄉民們應該都在現場吧???
:
: 然後在包廂囉? 不然怎麼知道有4支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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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如果是散客我會跑到別人包廂喝酒去數酒量嗎? 我是不好意思坐就是了
:
: 竟然有爭議性,主揪要把爭議性的問題提出有力的證明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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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靠他人說詞說白點 很難構成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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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數問題
:
: 人數問題各說各話要相信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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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主揪要證明自己,可以請店家人員出來說明就知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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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開酒金額跟人數很不搭,再加上有人有說明現場人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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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主揪說明的有出入,這些真的還是自己要證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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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只是我個人言論,並非以板主身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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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我相信在推文內容所看到力挺主揪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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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都在當天現場吧!!!為了確保主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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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都會幫忙調閱或是證實主揪並沒有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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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部分鄉民所說 板主調閱內容有限 會抵觸到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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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我們公平公正公開 能做會做 不能做還請當事人自己幫自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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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 不好意思 SORRY
我那時回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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