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justdoit58 水桶三個月

看板NightLife作者 (可樂)時間11年前 (2012/11/23 08:19), 編輯推噓9(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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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doit58 (Simple) 看板 NightLife 標題 [揪團] 今晚PASOUL暢飲 時間 Wed Nov 21 21:28:49 2012 ─────────────────────────────────────── (必填)1.主揪人ID與稱呼:EVA (必填)2.主揪人性別:女生 (必填)3.主揪人簡介:FB:https://www.facebook.com/shayee520?ref=tn_tnmn (必填)4.主揪連絡方式:0917-261762 內容請附上"暱稱"、"幾男幾女"、"聯絡電話" 壽星請附上"壽星本名"、"出生月日"才有優惠喔 (必填)5.主題:暢飲 (必填)6.日期與時間:11/21(三)晚上11點 (必填)7.地點:New Pasoul(京華城12F) (必填)8.消費方式及費用:暢飲包呦,桌面上滿滿的酒all you can drink 男900 女10點30前免費(洋裝或禮服搭高跟鞋) 女11點後300 壽星男400女免費 9.注意事項: * 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或電子檔無效! * 喝酒請斟酌...酒醉會亂事,微醺才是王道 但這個在我身上都不成立.... * 喝醉想吐請勿吐在地上,清潔費自理 包包及重要物品請放置物櫃, * 嚴禁鹹豬手! * 請愛用小黃,台北小黃多到像蟑螂一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2.26

11/21 21:36,
咦,這帳號從男變女了
11/21 21:36

11/21 21:37,
他複製我的文吧
11/21 21:37

11/21 21:37,
這是代PO的吧..而且這ID會開戰耶.
11/21 21:37

11/21 21:40,
快水桶吧 公關揪團?
11/21 21:40

11/21 21:41,
據說~是個有八卦的id
11/21 21:41
以上是此篇原文章 關於misadaisukia (細姨) 指出,此帳號所PO之文章並非本人張貼 代PO 該女性公關並沒有PTT帳號、也從未使用過PTT,當日也沒有揪團、包廂。 也非M.P.C團隊,原為J.E.T夜店娛樂行銷團隊。 目前為 House浩室娛樂行銷團隊 與 whiTec行銷策略集團 底下之公關。 檢舉歸檢舉,PTT帳號主人是否與提供資料相符之事,請板主明察謝謝。 背書人 whiTec行銷策略集團 Lust公關副理 竹子 關於M大指出被檢舉者並非是此帳號本人 已違反板規 代PO文章 以及指出此帳號使用者與此女性公關並非實有關係。 在此板主群必須聲明 網址顯示圖片並未造假 故依法處理 關於背書人??? 請問是?? M大本人?? 還是??? To 惡性檢舉人: 如果你是因為工作有所爭執就在職場或現實上解決說開, Eva在月初時就已經決定辭去該工作,早已無心此職。 不需要以如此惡質之手段造謠毀謗,我們將保留一切法律權益,謝謝。 關於是否以有偽造與惡意攻擊等行為,板主群只處裡違反板規之範圍 如帳號使用者有無觸法,煩請當事人與背書人私下處理,謝謝。 -- Q 欽 以 S 此 便 球 W E 穿 穿 E ▕印▏ 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41.55

11/23 08:29, , 1F
煩請水桶內文做為更改,有關當事人圖片連結等
11/23 08:29, 1F

11/23 08:30, , 2F
其餘的事自然與板主群毫無關聯,Thx
11/23 08:30, 2F

11/23 08:33, , 3F
我只是個跑跳各大夜店的無名之輩罷了
11/23 08:33, 3F

11/23 08:50, , 4F
電話一樣 暱稱一樣 為何要拿下來????
11/23 08:50, 4F

11/23 08:54, , 5F
因為只是該PTT帳號主人報復之舉
11/23 08:54, 5F

11/23 08:54, , 6F
如果今天有個莫名其妙的人拿你的名子、FB、電話
11/23 08:54, 6F

11/23 08:55, , 7F
去散布、去違反規定來受人非議 試問你的感想?
11/23 08:55, 7F

11/23 08:57, , 8F
如,今有利益往來,那還說得過去
11/23 08:57, 8F

11/23 09:01, , 9F
若沒有利益往來,只是讓當事人途增困擾罷了
11/23 09:01, 9F

11/23 09:03, , 10F
報復?那還是要請帳號本人出來說明才知道不是嗎?
11/23 09:03, 10F

11/23 09:07, , 11F
M大~煩請當事人出來說明 感謝 還有背書人??實在不懂...
11/23 09:07, 11F

11/23 09:07, , 12F
好問題,請justdoit58板友證明是否為該連結電話本人
11/23 09:07, 12F

11/23 09:09, , 13F
可樂大 當事人就沒有使用PTT帳號 如何說明?
11/23 09:09, 13F

11/23 11:34, , 14F
我猜某人大概是把妹把不到或者是又鹹豬手被請出去,所以又
11/23 11:34, 14F

11/23 11:35, , 15F
跑來報復了吧科科,上次把我電話po到聊天室還不夠嗎有夠幼稚
11/23 11:35, 15F

11/23 15:12, , 16F
散布他人聯絡資訊 這不知道有沒有法條告耶..
11/23 15:12, 16F

11/23 15:15, , 17F
有喔,個資法!!
11/23 15:15, 17F

11/23 15:20, , 18F
那我覺得請當事人提告還比較乾脆 養個帳號又沒多難
11/23 15:20, 18F

11/24 02:10, , 19F
果然有內情 早看出不對勁了
11/24 02:10, 19F

11/24 23:27, , 20F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11/24 23:27, 20F

11/27 14:01, , 21F
有什麼好報復的???既然不是本人..被捅沒說話其他人插什麼嘴
11/27 14:01, 21F
文章代碼(AID): #1Ghi4erW (Night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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