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問] 夜版有個小威(魏?)
我的回文在下面,請按下一頁。
※ 引述《stevenB (Steven)》之銘言:
: 標題: [問問] 夜版有個小威(魏?)
: 時間: Thu Sep 23 02:20: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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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歡迎發問與夜生活有關的任何問題,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為前提,
: 並不得人身攻擊或惡意亂板,否則不經警告刪文,並列入黑名單中。
: 2.散客團,例如只想問有沒有團給跟,請用此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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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
: 這篇文可能不關夜板
: 可是此鄉民自稱夜板鄉民
: 這位鄉民自稱小威還是小魏
: 請你看到這篇文章
: 希望你不要再用"私人號碼"在"半夜"
: 打電話給板上的某位女主揪
: 因為已經嚴重影響到她的作息了
: 還是有其他的女鄉民也有接過這種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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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男生 請不要被相簿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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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retch.cc/album/j878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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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0.126.68.186
: → smartmulder:私人號碼XDD 220.136.247.165 09/23 02:26
: 推 kiss5226: 半夜的 114.36.151.58 09/23 02:28
: 推 victor78:好險我男的 下次也PO一篇裝女生等他打 122.126.98.95 09/23 02:50
: → Openyourself:好變態XD 61.228.78.193 09/23 04:25
: 推 oneyi:一天的作息不正常,不代表每天都不正常 123.240.102.52 09/23 05:14
: → stevenB:不只打一次而已唷 118.168.98.82 09/23 09:38
: → ttnasd:加到拒接來電不就好了? 59.117.120.36 09/23 09:59
: 推 snickle:私人電話沒辦法設拒接啦...連電話都不知道 220.130.132.35 09/23 10:02
: → stevenB:難不成要為了一個私人號碼換新手機嗎??囧 118.168.98.82 09/23 10:02
: 推 Dick5210:設拒接不名來電就可以略過了... 122.126.134.187 09/23 11:00
:
: 手機很爛 沒這種功能 況且不只一位有接到這種電話
:
: 就算有這種功能 如果因為他一個人這種行為設拒接不明來電
:
:
: 那假如有緊急時候不就因小失大了?
: ※ 編輯: stevenB 來自: 118.168.98.82 (09/23 11:22)
: 推 a6571361:acerwei (小魏) 0937-395-xxx 218.170.49.248 09/23 12:31
: 推 a6571361:台中版 19544 5 9/18 acerwei□ [揪團] 218.170.49.248 09/23 12:33
: 推 wolfwind:樓上高手 219.70.209.241 09/23 12:44
: 推 a6571361:剛好有印象,因為他很愛在西斯版噓我文 218.170.49.248 09/23 12:47
: → wolfwind:原來是記仇阿XD 219.70.209.241 09/23 12:51
: 推 a6571361:不只記仇,我還希望女生直接提告 218.170.49.248 09/23 12:52
: 推 a6571361:好像不是他 acerwei抱歉 218.170.49.248 09/23 12:59
嗨~
各位好,我是上面所提到的acerwei。
這是我第一次在夜板發文,沒想到要發這種文章。(我還沒推過文呢!)
首先,我只在夜板看看人家來神歌,然後去找這些歌。
(因為個人還滿喜歡重節奏的歌曲)
而且個人不去夜店(包括酒吧),所以我從來沒有在這邊發言過。
個人純粹對a6571361之前在台中板狂發新聞文,還有在西斯板發的文章內容反感。
所以會噓他文。
因此對本人記仇(這什麼仇啊?)而在這邊對我做出詆毀的動作,
我個人是不會多做追究,只希望他以後不要再有這樣的行為出現。
因為這個觸犯了誹謗或者是妨礙名譽的罪嫌,請各位發言前務必三思。
在這邊順便爲自己打個廣告。
小弟常在台中板出沒,常常打保齡球,也都有在揪團。
歡迎各位夜板在台中的朋友們,有機會多多逛逛台中板。
順便來支持一下保齡球團,一起去滾滾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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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路口時,看到
● 衝!不然就要●了
● 衝!不然就要●了
●.....衝!應該快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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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34.222
推
09/23 15:50, , 1F
09/23 15:50, 1F
→
09/23 17:06, , 2F
09/23 17:06, 2F
那你也可以在上一篇認定那是小事情嗎?
每個人心中的尺標準不一,我可認為捍衛自己的名譽不是浪費社會成本的事情。
推
09/23 17:18, , 3F
09/23 17:18, 3F
那可能就是我記錯了,我立刻修掉。
但這篇的重點並不是究竟是不是公訴,而是不要任意誹謗他人。
※ 編輯: acerwei 來自: 220.134.34.222 (09/23 17:21)
推
09/23 17:23, , 4F
09/23 17:23, 4F
道歉過就不算是故意的?他的意圖很明顯了。
姑且不論是不是故意,有些事情真的是必須經過查証後才能講的。
而且他願意承認錯誤出面道歉,我就不追究了。
※ 編輯: acerwei 來自: 220.134.34.222 (09/2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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