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探索] 關於罪惡感的「靈性綁架」!!!
與神對話提過
十誡指的是: 當你真正成為神的子民的時候,你的作為會自動符合這10個條件。
但是不知道誰傳下來的誤會變成
如果我沒有遵守這10條戒律,我會被懲罰,例如最終的審判
宗教泛政治化之後有一個重要的目的是控制人心
以未知的恐懼來威脅就很容易控制人心
而人心的厲害之處卻仍無法被抹滅
所以如果我有罪惡感,我的周遭環境仍然反映我的心境
我的罪惡感會吸引可怕的事情在我身上發生
真的發生的時候,就更容易被人拿來當作罪惡的懲罰威脅利誘
罪惡感應該是小我的遊戲才對
如果我還有罪惡感
我會知道我還在小我裡,我進步的空間還很大
任何時候只要我還有罪惡感,我會做的事情就是
1.不斷提醒自己:我在上主之內,我是清白無罪的(奇蹟課程36課),放下罪惡感。
2.不斷在心中唸:我所看到的只是一種報應形式,這不是我想要看到的。(奇蹟課程22課)
齊瑞爾提過,業障是我在承諾要回到神的愛/光時(?)
我過去做過的負面事情、想過的負面想法會全部回到我的身上
由我來重新做一個選擇,平衡其能量
奇蹟課程則說
最後的審判其實是終極的療癒,不妨改稱為"正確的評估過程"
它不過反映出:世上每個人終於恍然大悟什麼是有價值的,什麼是不值一提的事
有此認知之後,人的選擇能力方能接受理性的指引
若分辨不出兩者之別,人的意志無可避免地會在自由與奴役狀態中搖擺不定
仔細想想上面這兩段
或許可以發現雷同之處
※ 引述《zd11 (14)》之銘言:
: 某些宗教有所謂的「戒律」或「誡命」
: 這些「該當遵守的事物」、「應服從的律令」
: 固然有他在修行上的積極意義
: 而我認為奉行這些準則的核心價值是
: 看重自己或看重神所賦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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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31.98
※ 編輯: TTNT 來自: 114.34.31.98 (06/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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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2:2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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