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早上再內湖路二段附近的車禍(心情糟)
※ 引述《c23328 (小朱)》之銘言:
恕刪
原PO的心意 基本上是願意"講道理"的 也願意賠 (只是覺得價錢不合理)
但是另一方 卻是不願意講道理的 (無論如何 你就是要賠這價錢!! 完全沒得商量!!)
就道理上來講 或許對方是受害方 但強勢得很離譜
首先 他怎麼肯定那道白痕是 原PO撞出來的 ??
而且 價錢又怎麼他說的算 ?? 照理來說 如果真是原PO所撞 這是實質的財產損失
那應該照這損失去賠償 而不是胡亂喊價 (菜市場啊??)
叫警察沒有錯 但原PO確實有權力暫時不賠 (憑什麼你喊什麼價錢 就非得給你??)
警察認為沒那麼嚴重
車行估價確實是警察提議~ 但車行估價 基本上算蠻客觀的(畢竟不認識雙方 就事論事)
對方不滿意 確實是可以找其他車行再估價
但... 其他車行估價 會有不同結果嗎 ??
知道你發這文沒惡意 就事論事罷了
不過我想發文聲援 原PO 事實上原PO的作法沒有錯 甚至很對~
遇到糾紛 確實不能讓對方說了算
大家都有權力把一切交給 公正的~ 非當事者的一方~ 來評斷事實
台灣有個惡習 許多人遇到交通小糾紛 就開始亂喊價~ 不給就報警!!
原PO碰到是更誇張的 即使客觀的第三者(警察 車行) 不站在他那一方 他還是硬要錢~
關於對方的人品 我不便品論
但原PO確實有權力這麼做 也做得很對
如果原PO沒隱藏資訊 我看不出他何錯之有??
我不但認為原PO沒錯 甚至還認為大家應該要和這種處事方式學習
遇到糾紛 冷靜公平的解決 而不是讓對方亂喊價 甚至藉此坑人
*一直打錯字 修改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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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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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