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辦的吳致宇同學

看板NTou11th-ART作者 (故事)時間19年前 (2005/01/15 0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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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lo (怎麼登入)》之銘言: : ※ 引述《brownha (故事)》之銘言: : : 幫我打幾通電話 : : 給我打!!! : : 因為你是合辦人 : : 就這樣 : 挖哈哈... : 我現在才看到 : 唉唉...不過你調查的好詳細喔喔 : 嗯嗯...還有啥需要幫忙的再跟我說吧 : 其實...嚴格來共 : 我突然發現我每個時間都不行...唉 : 不過我可以幫你啦... : 看看是定旅社之類的 : 時間要快決定...讓那些不確定的人可以橋橋看 : 祝大家玩的愉快吧 : 還有....這活動不是某人提議..某人主辦的嗎 提案人是指嘉哲! 嗯...我早知道他心生愧疚了 : 你只是要幫忙的吧 : 怎麼現在都沒看到另一個主辦者的聲音.... : 其實我覺得.... : 純粹個人意見..不要*我 : 是不是阿...大家一起吃個飯的話 : 時間會比較好橋...而且人會最多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71 ※ 編輯: brownha 來自: 140.112.213.171 (01/15 11:27)
文章代碼(AID): #11w7VIoS (NTou11th-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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