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母告] 大四實習站!!!

看板NTUot97作者 (蔬菜)時間13年前 (2011/01/30 20:2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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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否能夠自行出錢 選擇一個以上的外站 薛老師目前回應如下: --- 毓棻: 需轉告同學,很抱歉,學系無法同意這樣做法,因為額外收同學費用,怕引起爭議,有損 學系名譽。我會問系主任看看,不過同意的機會不大。 薛老師 --- 再等等吧... 還有其它的問題請再提出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04.9

01/30 23:01, , 1F
其實我上次有跟忠忠聊過這個耶...我覺得可能性超低...><
01/30 23:01, 1F

01/30 23:31, , 2F
QQ...
01/30 23:31, 2F

01/31 07:18, , 3F
因為名譽犧牲學生的權益....官僚阿~ (菸)
01/31 07:18, 3F

01/31 10:42, , 4F
樓上,我想這不是官僚與否的問題,而是平等問題
01/31 10:42, 4F

01/31 10:43, , 5F
若是多付錢就能擁有更好的機會的話,那付不出錢的同學
01/31 10:43, 5F

01/31 10:44, , 6F
怎麼辦?她們只好被迫犧牲接受較不好的受教機會嗎?
01/31 10:44, 6F

02/01 07:20, , 7F
樓上說得很有道裡但可惜不是校方的理由,他們的理由是名譽
02/01 07:20, 7F
文章代碼(AID): #1DHLVhkS (NTUot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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