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醫學系學生會會長選舉

看板NTUmed89作者 (cerberi)時間20年前 (2004/05/13 07: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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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MSA 看板] 作者: etulf (江講~) 看板: NTUMSA 標題: [公告] 醫學系學生會會長選舉 時間: Wed May 12 19:30:25 2004 依照新章程規定,系學會會長與副會之選舉,需另訂辦法已實行之, 故參考之前系會章程第五章 第22條 <會長之選舉> 並加以修訂使符合現況,制定本次選舉辦法公告如下: 壹、 選舉名稱: 台大醫學系系學會改選會長一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貳、 投票日期: 於候選人登記參選後,由本會另行公告投票日期,地點,方式,開票時間 等細項。 參、 候選人登記: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零時正起至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二時正止 地點:有意參選者請向各班班代登記,或寫信至lcat13信箱    最後統一收至選舉委員會召集人 費用:保證金1000元(選票印製保證金,選後退還) 登記:甲、候選人登記表:會長之姓名,系級,永久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和經歷 乙、個人政見(必要) 及 內閣各部長名單(此名單非必要) 丙、本人學生證影本及歷年成績單一份    丁、連署人之名冊,需附學生證影本,永久地址和電話    戊 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三張    己、每候選人連署人至少二十五名 ◎ 以上文件,皆需附書面文件及電腦文件(請自行以WORD格式作業) 資格:甲、候選人前一學期學業成績不得有二科以上不及格  乙 本會會員    丙、候選人不得有記過以上處分 丁 候選人不得有違反當次選舉公告規定之競選活動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若已登記為候選人者,選委會應    即刻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並發布選委會臨時聲明,以昭公信。   其他: 甲、費用不足及表件不齊者皆不受理其報名 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前,任一候選人得撤回登記,並同時喪失候選人之資格 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記,且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 肆、 會長之產生:(根據新修訂之組織章程) 投票總數達選舉人總數之五分之一以上始為有效。 多人競選,採相對多數決。 同額競選時,需有有效票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伍、 選舉人: 選舉人資格:本校醫學系在學學生皆有選舉權(共912人) 陸、 選舉委員會名單及工作分配: 待院學會協調各系後將會另行公告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系學生會 2004.05.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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