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蕭伯伯商事法複選題

看板NTUfin00作者 (喲呼)時間16年前 (2008/04/11 21:12), 編輯推噓1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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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為善不欲人知的好人要我幫他po的 他把蕭伯伯今天講的複選題錄音而且打成文字 可是他不想讓大家知道他是誰 大家就給他啾一個吧!! 開始: 考試時間 2:20-3:40 共80分鐘 財金一前部分同學:管一202教室 財金一後部分同學及其他同學:管一102教室 一、公司負責人有哪幾種類型? Ans.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經理人或清算人 有限公司:董事、經理人或清算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執行業務的經理人、清算人、發起人、重整人、監察人 、檢查人、重整監督人。 (請參照課本第42、43頁 公司之負責人) 二、公司解散之後,在清算的範圍之內,視為尚未解散。表示說清算中的法人格還存續。 請問清算人的職務有哪幾種? Ans.了結現務、清償債務、收取債權、分配剩餘財產…… (請參照課本第136、137頁 清算人之職務與權限) 三、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會計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監察 人查核: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表彰屬於公司的資本、業務、損益的重要事項 (請參照課本第104、105頁 會計表冊之編造) 四、公司因財務困難,已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者,有重建、更生的可能,可經向法 院聲請重整的公司類型為何? Ans.須為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股份有限公司 (請參照課本第121頁 公司重整之要件) 五、外國公司申請認許的要件為何?申請登記或認許的代理人,限會計師或律師嗎?經 認許後,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主管機關的管轄,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是否與 中華民國公司同? Ans.外國公司非在其本國設立登記營業者,不得申請認許。 外國公司經認許後,其法律上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中華民國公司同。 (請參照課本第151頁 外國公司) 公司之登記或認許,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備具申請書,連同應備之文件一份,向中 央主管機關申請;由代理人申請時,應加具委託書。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 公司法第三八七條) 六、經理人有一些消極資格的限制,哪些是屬於不能擔任經理人的罪刑? Ans. 1.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2.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3.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4.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5.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6.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請參照課本第44頁 經理人之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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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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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揪一個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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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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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 陳迺雯你第一次PO文嗎哈哈哈那個人該不會是顏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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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  我看八九不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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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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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重點是班代趁機求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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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趁機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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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趁機求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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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趁亂告白囧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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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趁亂告白囧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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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po文的不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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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代趁機告 大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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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謝啦:) 原po就甘心~ 班代太花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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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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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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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_sEyhW (NTUfi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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