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半年實習生的住宿問題

看板NTUeducation作者 (收藏所有美好事物)時間19年前 (2004/12/05 01:5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聽到的是,只要不要交學生證出去 研究生可以住滿修業年限(碩士四年、博士六年),因為我明年實習時碩四 所以我不交學生證就可以繼續住。 大學生的話,只要修畢1/3的教育學分(那26學分),不交出學生證 就可以繼續住。這是我聽賴組長說的,希望沒有說錯... 因為關於你的權益,你要問確定知道的人, 第一你可以問賴組長 第二你可以問宿舍舍監 這樣就比較保險.... ※ 引述《rainight ("雲霞之誓"預定開始)》之銘言: : 有去參加星期二的討論會 : 當時聽到的答覆是說半年實習期間宿舍可以繼續住 : 不過明年學期結束後我已從本系畢業了,再去實習的話是算教育學程未修畢之 : 延畢生所以可以繼續住宿嗎?>.<" : 因為住的地方跟選擇實習學校有很大的關係T_T希望能弄清楚... : 謝謝>_< : ---------------------------- : 沒有津貼又要繳錢給實習學校=,=萬一不能住宿那要怎麼活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01.143
文章代碼(AID): #11iVfwnJ (NTUeducation)
文章代碼(AID): #11iVfwnJ (NTU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