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新聞...

看板NTUdent88作者 (Shedevil)時間23年前 (2001/08/08 09: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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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FRAN (Shedevil)》之銘言: : ※ 引述《tassmania (Tasmanian Devil)》之銘言: : : 那時候真的很轟動, : : 不過現在我想不太起來他做過哪些事了... : 我查一查....... 末代大考/「士林之狼」性欲無法自制警方認為宜治療再入學 ETtoday:記者鄭哲政/台北報導 「士林之狼」楊姓受刑人考上台大社會系,消息經本報獨家披露後震驚校園。據 偵破本案的台北市刑事小隊長何逢原表示,楊光在士林地區即犯下27起強盜、 強姦案,被害人包括1名大學女教授、20多名文化大學外宿女學生,楊落網後向 警方供稱,他是控制不了性欲才犯案。 何逢原認為,楊的情況比較像是病人,最好接受心理治療後再回校園。 何逢原表示,1995年他任職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時,轄區文化大學女生 外宿宿舍連續發生20多起強盜、強姦案,歹徒均是先持水果刀控制被害人強姦施暴, 接著在被害人身上撒尿、洗劫財物後才離去,如果被害人反抗,歹徒就揮刀畫傷 被害人,警方根據歹徒遺留的精液等證物,比對DNA確定是同1人所為。 由於被害人大多集中在士林地區,「士林之狼」一詞不逕而走,而被害人最多的 文化大學女生則人人自危,深怕受害。 稍後1名男子因騎乘贓車被捕,由於被捕時機車上戴有1名未成年少女,警方懷疑 他另涉性侵害這名未成年少女,採集毛髮等檢體進行DNA比對後,赫然發現這名 年輕壯碩的大學生即是涉嫌犯下士林地區27起強盜強姦案的「士林之狼」。 何逢原指出,楊落網之初堅絕否認涉案,經警方安排女性員警協助偵訊後, 楊才喃喃道出一切,但言談之中並無悔意,強調自己是性欲太強、難以控制才犯案, 甚至談及自己作案的經過時,楊還難掩「性英雄」的喜悅,誇示自己「每次」 至少要1小時才夠。 為說明自己真是「身不由己」,楊舉例表示,有一次他在某大學看到1名長髮 女教授在走廊上整理文件,生理、心理隨即激起反應,直覺想性侵害這名女教授。 但由於尊師重道的想法在心中盤旋不去,他忍耐奔到操場跑步5000公尺, 後來還是忍不住,才對「老師」下手。 何逢原表示,從受刑人奮發向上的角度來看,楊考上大學是件值得喝采的喜事, 但反觀過去種種,卻又令人觸目驚心。何逢原認為,楊的情況比較接近病人, 應該接受適當治療,否則一回到校園他萬一又忍不住犯案,後果不堪設想。 -- 幸福~~不是每一天都有~~錯過以後要等很久很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IP116.dialup.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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