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觀點] 我願...他們是你們!

看板NTUcontinent作者 (航向金色的海港)時間16年前 (2007/11/19 02: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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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1:32,
關於這篇有些不一樣的說法
11/19 01:32

11/19 01:33,
火旺老師好像說:"Rawls所謂公民不服從
11/19 01:33

11/19 01:33,
也必須在窮盡各種體制內的措施之後
11/19 01:33

11/19 01:34,
反抗有反抗應該走的管道"
11/19 01:34
一點看法 1.當初Rawls會談公民不服從的時代脈絡 正是60年代美國進行越戰的高峰 當時有很多年輕人認為這是一場不義之戰 因此基於良心 他們選擇不服兵役 但服兵役是正常國家的公民義務 因此才會跑出"公民不服從"的問題 2.Rawls基本立場肯定公民可以基於良心拒絕參與戰爭 因為只有這樣 才能阻止一場不義之戰繼續發生 3.Rawls認為 公民不服從在下列條件下是正當而合理的 a.反抗的對象限於實質性和明顯的不正義情形 b.反抗者已經真誠地向政治上的多數派發出了正義的呼籲 但未成功 法律糾正已無效 非暴力抗爭成了最後的手段 c.這種反抗有一定的限度 4.我不知道林火旺教授引用Rawls時 是怎麼進行論證的 但我覺得此理論適用上有問題地方在於 "平和地聆聽總統在校慶時的演說 是一種公民義務嗎?" 怎麼論證? 5.就算公民不服從理論真的可以適用在這個案例 難道樂生運動沒有窮盡了法律途徑? 試問還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使用? 6.Rawls拿公民不服從理論是用來攻擊傲慢的美國政府 林火旺教授卻拿公民不服從理論攻擊沒權沒勢的學生 格局之別 可見一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5 ※ 編輯: Rousseau 來自: 140.112.5.85 (11/19 02:16)

11/20 09:50, , 1F
謝學長指教
11/20 09:50, 1F
文章代碼(AID): #17G7x0r2 (NTUcontin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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