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停車證分配的建議
關於學校學生停車位的分配問題,個人有以下建議:(本文以公館停車場為例)
學校的停車位問題其實就是經濟學中所謂的供需問題,學校所能提供的公館車位有限P*,
但是希望能抽到公館停車位的學生人數P>P*,而有供不應求的情形發生。在經濟學中,對
某項產品需求愈大的人,他所願付的取得價格便會愈高,所以當「供不應求」的情形發生
時,往往會造成市場價格的上升,使得需求不高的人放棄,而使市場達到供需均衡。
而在學校的停車位問題中,由於這是一項學校給學生的優惠福利,故不能藉由價格機制來
調整需求。但我們可以將價格轉變成「願意排隊的時間」。當學校宣布提供公館停車場的
車位數是P*時,每個需要停車位的學生便會衡量自己到底有多需要那一個車位,需求程度
愈高的同學,例如住在基隆不開車必需改搭火車,需要多花一小時來上學的學生,他便會
願意花費較多的時間來排隊辦理停車証,所以他可能清晨三~四點就來排隊了。而對於住
得離學校較近或是可開車來可不開車的學生,對停車位的需求程度自然較低,所願意花費
在排隊辦理停車證的時間自然也較少,所以他可能九點或十點來上學時順便再辦。由此,
每個學生在衡量自己對於停車位的需求程度之後,決定出他願意花費在排隊辦證的時間,
願意花費排隊時間較長的學生,便能辦理到停車証。
如此一來,對車位需求愈強烈的學生,以愈長的排隊時間作為代價來取得停車位,需求較
不強烈的學生因為願意花費的排隊時間較少,所以無法取得停車位。然後對照現有之停車
位取得方法,無論需求的強弱都一起參加電腦抽籤,導致真正需要停車位的學生可能無法
取得,而需求程度並不高的學生卻抽到了,常常又考慮過戶保費太貴等等因素,放棄抽到
的車位。而學校又不肯讓沒抽中的學生補位,造成公共資源的一項浪費。
或許有人會建議以住家距離學校的遠近來將學生加以分類,住得愈遠的有優先權,但是住
家離學校的遠近與到達學校的難易度並不能畫上等好,有人可能住在新店安坑,但是家附
近便有捷運站,可以直達學校。有人可能住得離學校不算遠,卻沒有捷運也沒有公車可以
到達。因此若以距離之遠近來分配,仍然是相當的不公平。
經由以上論述,個人認為,取消電腦抽籤方式,改由公布指定日期辦理停車證,讓需要的
同學以「排隊」的方式來表現出每位同學需求的程度,讓最需要的學生得到停車位,如此
一來方能使學校資源充份被利用而不至於浪費。至於學校可能會考慮學生半夜來排隊會不
會發生危險等,針對這點,本人認為發生機率不大,如果一口氣開放公館300個車位都用
排隊的方式,大家應該會認為300個車位為數眾多,而且不會有300個瘋子半夜就去排隊了
,所以頂多是提早到當日的七、八點來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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