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沒貼貼紙的腳踏車

看板NTUbus作者 (別惹我)時間20年前 (2005/11/03 15: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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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一、 懸掛車牌以表明車主。 二、 車牌由管理單位統一制定,並懸掛於明顯之位置,以供查核, 由於腳踏車並無制式之車牌懸掛處,故於條文中規定三個位 置。 三、 由於每年十月新生己入學,畢業生大都已辦理離校,故要求 車主至管理單位指定之處所如車房、事務組雜工班休息室及 各宿舍等地驗車,驗車時會在車身明顯處,通常是在後車輪 之擋泥板上方黏貼當年度貼紙,用意在表明當年度這輛車有 人使用,並使管理單位可以檢驗車況及統計腳踏車數量。 ------------------- 以上摘自腳踏車管理辦法草案 簡單來講.貼貼紙就是為了解決廢棄無人使用的腳踏車問題 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沒貼年度貼紙是我疏失.但是未告知即當場認作無人使用就沒有疏失??? 敢問各位有沒有看過外面停了幾年動都沒動過的汽車 政府也要貼張廢棄貼紙.過了好幾個月才敢動欸 每個人都想方便作業阿.但是問題是規定就要考慮到合理性 如果現在不需要貼廢棄貼紙就可以當作無人使用拖走 那請問前年又為什麼要貼廢棄貼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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