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3/3~3/7之間可不可以退選
※ 引述《jimmyhs (statua)》之銘言:
: ※ 引述《nrk.bbs@bbs.ntu.edu.tw (nrk)》之銘言:
: : 不可以,第三週3/3(一)~ 3/7(五)僅受理「教師同意加簽單」】。
: : 註冊組 敬覆
: 退選的時間從以往的三週改成兩週,這樣的改變是否應該在規定裡明白提醒?
: 規定裡似乎沒說第三週可否退選喔,這樣第三週就必須要用停修來退選課了?
: P.S. 改成比以往少一週可以退選的時間有沒有什麼理由呢?
: (是學生的意見或老師的意見嗎?還是因為少一週行政上比較方便?)
我也覺得這樣的規定很鳥
很不合理
有些課因為228放假
少聽一次而想利用第三週聽完後再做決定
這樣難道不行嗎
我不曉得為何要縮短成兩週完成退選的工作
加選的時間好像沒縮短
不過為何退選的時間縮短了...這樣如果到時後覺得某門課自己不適合修的話
要退選卻沒辦法了...要用停修的方法去退選
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也很矛盾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選課制度又變了
我想很多人可能會和我昨天之前的想法一樣
認為退選可以到禮拜五吧
選課制度一變再變讓人摸不著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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